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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另外可以找媒体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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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伤情稳定之后就可以申请鉴定,没有月份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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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申报的时间不同,单位可以在事故一个月之内申报,个人可以在一年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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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公司需要按照签订的合同约定,将社保交到你离职之前,你可以主张公司将社保补缴到你离职当月,建议你收集好未按时缴纳社保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你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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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做工伤鉴定,如果确有工作原因引起的一般赔偿费用有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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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没有发生该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只要符合休产假的法定条件,你妻子就可以在新合同生效后休产假,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辞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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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试用期是一个约定条款,并非强制要求,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不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为两个月的,不能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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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试用期属于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条款,并非强制要求,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不约定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你们的劳动合同期限只有两个月,用人单位不应和你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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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董某与吴某签订的《出租协议书》中,双方约定,将董某承包的采石场出租给吴某采石,实际上是将采矿权转让给了吴某。根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除按照下列规定可以转让外,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已经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该办法第十五条同时规定,以承包等方式擅自将采矿权转给他人进行采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因此,采矿权的转让需符合一定的条件,且需经依法批准;违反规定,以承包等方式擅自将采矿权转给他人进行采矿,是法律所禁止的。因此,董某与吴某签订的《出租协议书》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该协议为无效合同,董某无法依据无效合同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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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同时,该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合同的价格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悦心公司与欣欣乐源公司签订的《工程机械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如实履行自己的义务。欣欣乐源公司如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即提供叉车的规格、型号与约定相符,不存在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情形,也不存在超量履行的情形,悦心公司具有受领标的物的义务,不得拒不受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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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去劳动保险机关举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费已不可能。在这种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遭受侵害且社保管理部门无力解决的情况下,劳动者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你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赔偿。《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无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导致职工个人的养老金损失,应从职工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考量确定。实践中法院一般采用以劳动者所在地区上一年度退休人员社会平均养老金标准,结合地区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确定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的计算办法。劳动者按月主张的,一般判决以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养老金标准支付。劳动者一次性主张的,一般参考当前地区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七十五岁,以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寿命标准为月基数一次性计算十五年。诉讼时效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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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你有权要求公司退还这部分费用。为职工购买、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是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这就是说,用人单位基于生产经营的特殊性,不仅具有为相关岗位职工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的法定义务,而且所需费用必须从其“专项经费”中开支,不得要求职工个人负担。公司将所需费用从你的经济补偿金中扣除,明显属于转嫁自身责任。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中规定“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在员工离职时结算,由员工承担”,该规定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因此是无效的,你有权公司退还所扣掉的款项。如果公司拒不退还,你可以要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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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当事人的描述,该中介公司可能涉嫌违法犯罪。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中介公司利用当事企业的营业执照进行违法活动,一般不会追究当事企业的主要犯罪责任。中介公司还能不能找到人,与当事企业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并没有太大关系。因为刑事责任必然要由违法行为的行为人来承担。所以建议当事企业可以到公安经侦部门报案,由他们进行立案调查。但中介公司利用营业执照进行民事活动的(如签订合同),如构成表见代理(表见代理制度是基于被代理人的过失或被代理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当事企业有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当事企业需要做的是保存好证据,如与中介公司的协议书等,以便后期向中介公司追偿,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进行挂失补办。当事企业的相关发票可以拿回来作废重开。在本案中,当事企业也有一定过错。当事企业没有很好的起到监督作用,而是放任中介公司进行可能的违法犯罪活动,有一定责任。后期在相关部门追究责任时,当事企业也有可能受到如罚款等行政处罚,企业应该做好相关方面的准备。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因为当事企业的营业执照可能已经产生不法行为的记录,那么当事企业就很难在原营业执照下继续经营。所以建议当事企业重新成立公司并申请营业执照,以保证正常经营。如果当事企业还是想在原营业执照下继续经营,那么就只能通过补办、申请、说明等手续,重新领取发票并开具相应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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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司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在此期间,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另可主张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应该相当于该员工1年2个月的工资。考虑到当事公司所雇佣的保安年龄都在60岁以上,应当分别以已过退休年龄和未过退休年龄两种情况区别对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已经超过退休年龄的员工在单位工作,不属于劳动关系,一般以雇佣关系处理。员工和单位签署的并不是劳动合同,可以是返聘协议,也可以是就业协议。根据《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而未过退休年龄的则按劳动法相关规定处理。对于60岁以上的受聘人员,如果是雇佣关系的话,用人单位可以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可以为劳动者购买商业保险作为一种补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相应保险,那么员工在雇佣期间发生事故,责任将可能需要由雇主承担。所以,用人单位只有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并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才能最大可能地避免产生相关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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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物业管理费的标准,应以物业管理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为准。除因政府调整价格外,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不得单方面提价。双方应按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的物业管理费的标准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