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2022-08-18 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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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劳动者依法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有效。但第三方为合同另一方主体的,用人单位为第三方;第三方授权的,授权单位为用人单位;第三方为用人单位的,派遣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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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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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8/21 16: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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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人经商议合伙干工程, 由于合作期间分歧较大,两人退股, 导致后期发包人拒绝支付工程款, 869万欠款该如何快速要回? 三人商议合伙干工程 2017年,工程公司(化名)经招投标取得某县区交通运输扶贫“建养一体化”工程的施工。 经由市政建设公司(化名)的法定代表人及胡先生与工程公司商谈一致,将工程中的其中五个标段的施工进行转包。 胡先生与沈某、孙某三人经过协商,由胡先生和孙某负责出资,沈某负责承接工程,三人共同承包该标段的工程施工,以市政建设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于2017年6月20日正式开始施工。 由胡先生与孙某负责现场项目施工管理,组织人力、机械设备、原材料等,并在现场临时搭建混凝土搅拌站,对上述标段进行实际施工。 两人退股导致工程款拖延 2017年7月9日,沈某、孙某与胡先生共同补签《项目合作协议书》一份,约定合作承包施工范围、股份比例、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资金、财务管理等内容。 2018年11月4日,市政建设公司与工程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工程内容、工程地点、工期、定价方式、工程款支付等。 2019年1月16日,因沈某、孙某与胡先生在合作期间出现分歧,故沈某、孙某退出合作,由胡先生继续施工,各方签订合同一份,由胡先生支付沈某、孙某相应股份转让款,承接的上述工程由胡先生继续施工。 2019年12月31日,胡先生按期完成上述所有工程的施工义务,并交付业主使用至今。市政建设公司与工程公司已支付了一部分工程款,还剩余约869万元工程款一直拖延支付。 申请仲裁要回全部款项 2020年—2023年间,胡先生无数次与多个合作方沟通时,产生了严重的分歧与矛盾,所以款项一拖再拖,一直未解决工程款纠纷。 于是在2023年6月,胡先生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天用律师帮助胡先生梳理了案情,指导收集证据,包括合同、施工情况记录、合作协议书、结算会议纪要等全面的证据资料。 资料准备齐全后向北京仲裁委申请仲裁,由两位资深的天用律师参与出庭。庭审中,天用律师对全面的证据进行观点论述,对被拖欠的工程款据理力争,得到了仲裁院的认可与支持。 经合议,仲裁庭裁决如下: 1、工程公司向胡先生支付工程款869万元; 2、本案支出的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和律师费全部由工程公司承担; 3、本案仲裁费由胡先生承担20%,由工程公司承担 80%。 经过天用律师的不懈努力,胡先生的全部诉求达成,胡先生对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非常认可,特意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拼装车、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或依法禁止行驶的其他机动车被多次转让,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所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涉事车辆经交通部门认定已达到报废标准,该车辆所造成的交通事故的赔偿,所有的转让人都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类型车辆是严禁转让的,其在协议上签订的转让后不承担任何责任也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 公司和员工签订不买社保合法_员工签订不购买社保的协议有效吗

    公司和员工签订不买社保合法_员工签订不购买社保的协议有效吗

    内容: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法定的强制性。《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设置的强制性条款,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同时履行的法定义务。所以,不管用人单位采取什么办法和借口,也不管与劳动者如何约定协议,只要没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都属于违法行为。有不同意见,请留言评论。

    2022.09.23302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8/21 14: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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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个月谈成和解,帮助当事人拿到了20万元赔偿款!用最小的成本、最短的时间,快速和解,高效解决问题,拿到满意赔偿!感谢当事人的高度认可与口碑!
  • 丈夫、妻子和“第三者”之间达成的“三方和平共处协议”虽然符合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两个要素,但这份协议违背了《婚姻法》中“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及“夫妻应该相互忠实、有配偶者禁止与他人同居”的相关规定,也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和伦理道德。据此,这份协议是无效的。
  • 签了和解协议对方不履行怎么办,签订了和解协议书但对方不履行

    签了和解协议对方不履行怎么办,签订了和解协议书但对方不履行

    内容:结语:在签了和解协议后,如果对方不履行,当事人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解决纠纷,包括协商、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仲裁等,2. 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协商无果,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和解协议,如果对方不履行和解协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并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供和解协议等证据,证明对方不履行协议的事实,(2)注意证据: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事实。

    2023.11.071168人收看
  • 天用建筑工程律师-王熙

    2024/7/9 10: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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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外有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吗?国外的建筑公司会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资吗?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啊。首先我们来看看加拿大啊,加拿大的建筑企业在开商签订合同的时候呢,就一定会约定预付款,并且呀,按照工程进度有进度款,在这个过程当中,如果说开发商没有签支付进度款,那么施工企业一定会马上停工止损,我的天呐,并且呢,法律规定最后的尾款不能超过工程总款的10%,如果最后的尾款收不到,那施工单位啊,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提出在这个物业上设定一个叫做建筑的债权,那么在这个债权没有消除的情况下,这个物业呢,是不能够交易的,不可能,绝对不可能,美国呢,是有很健全的建筑法律体系的,并且呢,老百姓的法律普及意识呢,都是非常的高,首先呢,美国的工会会保障工人的权益,只要不付款就会妥妥的举行罢工,第2个呢。

    法律规定,你如果说拖欠了工人的工资,企业呢,就一定会上黑名单,一旦企业的名誉受损以后啊,你根本就招不到人啊。第3点呢,国外对于拖欠工人工资的处罚的力度那是相当的大啊,重罚之下甚至可能让企业破产。第4,在美国啊,它是持枪自由的一个国家,就是拖欠工人工资,那工人是不会用自己跳楼来威胁你的,他只会来找你,这个时候呢,你就要看你为了这个钱够不够命硬了啊。所以你看到这些你有什么想法呢?欢迎在评论区讨论留言关注西主任,有事不求人。

  • 律师回复中...
  • 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必须签订第三次吗?

    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必须签订第三次吗?

    内容:该规定可以使用人单位慎重考虑终止劳动合同,以经济手段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长期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在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续签两次之后,其实单位就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应当签订这样的合同,但不按照规定签订的话,则从第二个月开始用人单位需要作出双倍工资的赔偿。

    2022.12.0243人收看
  • 天用建筑工程律师-王熙

    2024/7/9 10: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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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外有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吗?国外的建筑公司会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资吗?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啊。首先我们来看看加拿大啊,加拿大的建筑企业在开发商签订合同的时候呢,就一定会约定预付款,并且呀,按照工程进度有进度款,在这个过程当中,如果说开发商没有签支付进度款,那么施工企业一定会马上停工止损,我的天呐,并且呢,法律规定最后的尾款不能超过工程总款的10%,如果最后的尾款收不到,那施工单位啊,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提出在这个物业上设定一个叫做建筑的债权,那么在这个债权没有消除的情况下,这个物业呢,是不能够交易的,不可能,绝对不可能,美国呢,是有很健全的建筑法律体系的,并且呢,老百姓的法律普及意识呢,都是非常的高,首先呢,美国的工会会保障工人的权益,只要不付款就会妥妥的举行罢工,第2个呢。

    法律规定,你如果说拖欠了工人的工资,企业呢,就一定会上黑名单,一旦企业的名誉受损以后啊,你根本就招不到人啊。第3点呢,国外对于拖欠工人工资的处罚的力度那是相当的大啊,重罚之下甚至可能让企业破产。第4,在美国啊,它是持枪自由的一个国家,就是拖欠工人工资,那工人是不会用自己跳楼来威胁你的,他只会来找你,这个时候呢,你就要看你为了这个钱够不够命硬了啊。所以你看到这些你有什么想法呢?欢迎在评论区讨论留言关注西主任,有事不求人。

  • 收到2万元定金后,卖方不想出售房屋,卖方需要向买方支付双倍定金。买方违约的,不得退还定金;卖方违约,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需要双倍退还定金。
  • 劳动合同书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_员工和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给员工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书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_员工和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给员工付赔偿金

    内容:劳动合同为签订即成立,成立即生效的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的一点,在于劳动合同的成立生效与劳动关系的建立没有相互依附的必然关系。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充分不必要条件。也即,有劳动合同一定有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也有可能存在劳动关系。

    2022.10.121338人收看
  • 天用建筑工程律师-王熙

    2024/7/9 10: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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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要工程款,又不想跟甲方撕破脸,不打官司,不伤和气,我有一招,那么就需要高效和解方法,只引入第三方。那什么是引入第三方呢?我们在过去案件的办理过程当中,多次凭借律师团队的一己之力,帮助客户解决了他的大麻烦。

  •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因此,你们最多可以与房东约定20年的租期,到期后如果想继续租住,可以续签。你们还可以在租房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如果房东反悔,可以向其索赔。
  • 受伤一年,车主拒赔,律师只用了37天和解

    受伤一年,车主拒赔,律师只用了37天和解

    内容:,所以一年时间过去了,他一直专注于腿部恢复,而且自己的创业公司也很繁忙,就把这事耽搁了......在此期间,摩托车车主不闻不问,也没有垫付医疗费,王旭多次找到对方车主沟通,表明&ldquo,自己谈和解 赔偿金额低对方这样的冷漠态度,使王旭的心中充斥着无尽的纠结和迷茫,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只能默默承受......就这样直到2023年3月,王旭感觉腿部恢复得差不多了,觉得该处理一下赔偿的事了,交通事故受伤近一年,对方车主不闻不问,态度冷漠、拒绝赔偿,无奈之下,自己多次和车主沟通仅要求支付医药费,却换来一句&ldquo。

    2024.04.19730人收看
  • 天用建筑工程律师-王熙

    2024/7/9 10: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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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现在就是以这个以以这个条款来制约我,那拖着不给我钱,你看他说设计图纸修改,以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均以甲方和业主结算的工程量为准,计算工程款总价,就是他现在就是他不去结算,然后呢,他就以那个付款条件不成那个为由拒绝就给我,给我付款,就这种条款在实验当中很多,你这个是说他和这个业主那边不结算,还有一些条款上面说因为他和上面的发包方第三方不结算,所以你的工程款要不过来,但从咱们这个事情本身的角度来讲的话,你工程做完了啊,如果说验收合格了,各方面合格了,他是应该给钱,对啊,这是一个常识,老百姓都懂得一个常识,对呀,所以他拿这一点无非就是说不想付你钱,随便找个理由罢了。

    他的意思他就是又不想给你就不想给我,那怎么怎么着呢,那我要不要假戏真做,真的跟他打,不是上来所有的案子都要打官司啊,打官司的话,其实流程还是很繁琐的,打官司对于我们来讲很简单啊,谈判难度会更高,但是的话对于解决问题来讲效果会更好,你像我们在谈判当中,其中有一个事情,就是我刚刚提到的,必须让对方明确表态,他到底是什么想法,是给还是不给啊,至于说外在的那些条件,都是外在的,和这个事情解决的本质来讲的话,它没有直接的关联性。

  • 你们签订合同进行约定的。
  • 未签订协议情形下实际施工人怎么举证

    未签订协议情形下实际施工人怎么举证

    内容:实务中,部分实际施工人对诉讼风险认知度不够,混淆了客观事实及法律事实,认为己方施工是客观事实无需置疑,故无需对己方完成施工的事实及施工范围进行举证。殊不知庭审情况瞬息万变,一旦对方不认可该实际施工人的身份,亦不认可其完成的工程范围、工程量的情形下,实际施工人将面临非常重的举证责任。对于日常缺乏证据收集意识及风险防范意识的实际施工人而言,一旦无法完成举证或超过举证期限举证,很可能被判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2024.04.25568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7/2 17: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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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审计能否拿到工程款?项目已经交付使用几年了,审计一直没有完成,那不审计能否拿到全部的工程款呢?讲一个案例啊,一个分包单位在总包那里分包了一个土方的一个工程,分包合同在约定的工程款以业主与总包单位审计的价格为准,也就是说审计完成后,分包单位就可以拿钱。那项目呢,是在2014年底呢,就已经竣工验收,并且已经交付使用了。然而总包单位啊,却拒绝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尾款,原因也很简单,业主的审计没有完成,依据分包合同的约定,不具备付款条件,分包单位忍无可忍就把总包告上了法庭。最高人民法院是这样认为的,第一,项目在2014年底呢,就已经交付使用了,如果一直没有审计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既不利于纠纷的解决,也有失公允,第二,审计只是确认工程款的途径之一。法院通过鉴定。

    确定的工程价款也符合法律规定,可以直接确定总造价。第三,总包单位一直消极的推动项目的结算和审计工作,有过错要担责,最后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工程不需要审计,依据鉴定结论直接支付工程款。你有没有遇到过类似这样的一个问题呢?评论区告诉我。

  • 第三方被告,就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对原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的结果可能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第三方责任人,是应该直接承担责任的人,是法律强制性规定,便于受害人追索赔偿。他们的区别为第三方被告可以参与该诉讼中去,而第三方责任人,不能。一、法院打官司第三方人是在民事诉讼中,区别于原告与被告的另一方诉讼当事人。二、第三人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1、与来自本诉的原告和被告的侵害或争议。2、来自法院对诉讼的处理结果。三、法院打官司第三方人内涵:1、第三人同原告或者被告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案件的审理结果可能与第三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是第三人区别于共同诉讼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根本之点。2、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以原告、被告之间的诉讼正在进行为前提,如果原、被告之间的诉讼尚未开始,或者原、被告之间的诉讼已经结束,即人民法院对案件已经审理终结,任何人都不可能通过诉讼而成为第三人。扩展资料:第三方侵权,也即间接侵权,是指除双方当事人之外的在法律关系或法律诉讼关系中与标的或法律诉讼有关的第三人侵犯当事人权利的行为。法律上的第三方一般称为第三人,指除双方当事人之外的,在法律关系和法律诉讼关系中,与标的或者诉讼有关的第三人。不完全列举:法律关系指在一对法律关系中,除了双方当事外与该法律关系有关的第三人。比如甲乙丙三人,甲有一艘船,与乙私自达成协议将船卖给乙,且没有登记过户,后来乙开着甲卖给他的船把丙的渔船撞了。此时丙向甲索赔时,甲不可以以船只已经卖给乙为理由,拒绝赔偿丙。因为船只没有过户,不得以出卖的理由对抗第三人丙的索赔。法律诉讼关系1、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指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他人之间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中去,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人。2、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到原、被告之正在进行的诉讼的人。
  • 第三者明知有家庭还破坏怎么起诉

    第三者明知有家庭还破坏怎么起诉

    内容:相关条例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重婚罪和破坏军婚罪的规定外,还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婚姻关系中的第三者问题,通常情况下,法律不会直接对第三者进行惩罚,除非他们的行为构成了特定的违法行为,如重婚、破坏军婚等,二、追究刑事责任在某些情况下,第三者破坏婚姻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我们是否可以起诉第三者破坏婚姻呢,起诉第三者破坏婚姻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它需要充分的证据和法律支持,一、提起民事侵权诉讼在第三者介入他人婚姻的情况下,受害方可以依据《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提起民事侵权诉讼。

    2024.04.29751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7/2 15: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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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中国建筑行业里,以内部承包项目责任制的名义签订协议书后,在施工过程中实际是挂靠施工的情况比比皆是。今天就给大家讲一讲项目被认定为挂靠施工的法律后果: 在行政监管层面,当公司与项目经理的关系被认定为挂靠时,不同行政机关可依据不同法律法规对公司和项目经理进行处罚,仅罚款这一项就可以按照项目产值的2%~4%进行罚款。 相反,当公司与项目经理的关系被认定为内部承包时,属于合法,被认定为转包时,处罚也比挂靠轻的多。 经济纠纷层面,当项目对外拖欠人材机款项时,如果公司与项目经理的关系被认定为挂靠,则公司与项目经理共同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承担责任后可以向项目经理追偿。 综上,对于内部承包制建筑公司和项目经理来讲,如果被认定为挂靠,无论是行政处罚层面还是责任承担方面都是最差的结果。建议内部承包制建筑公司和项目经理尽力避免双方的关系被认定为挂靠关系,
  • 劳动者依法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有效。但第三方为合同另一方主体的,用人单位为第三方;第三方授权的,授权单位为用人单位;第三方为用人单位的,派遣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
  • 第三人在欠条上签名,是否要承担还款责任?

    第三人在欠条上签名,是否要承担还款责任?

    内容:本案中,各当事人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均认可,李某曾明确表示出借案涉款项的前提是该笔借款必须有保证人,且有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等证据材料可以佐证,故王某在欠条上签名捺印的行为,应视为其为案涉欠款提供担保,其身份应为保证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王某虽主张其仅为见证人,但张某、李某、王某在审理过程中均认可,李某出借案涉款项时明确要求,该笔借款必须有保证人,故法院在审理后依法判决张某应向李某支付欠款十万元,王某对张某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在欠条上三方并未对王某的保证方式有过明确约定,故王某应当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即对张某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后,如果王某实际承担了保证还款责任,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ldquo,那么,第三人在欠条上签名,是否要承担还款责任。

    2024.04.291015人收看
  • 天用建工律师-张嘉娱

    2024/7/1 22: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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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欠我13万,有20年了,要的话呢也给,那每次就给个三五千,不想忍了,现在就是目前来判断对方,他可能是有还款能力的,但是就是想看你自己想不想快速的去启动程序,一种是和解,所以我们能够接受的和解方式是什么样的,是一个月那还是两个月,还是在今年之内,只要他把剩下的钱还给我就可以了,这是一种方式。另外一种方式就是比如说他现在欠你的是还有10万块钱,并且我们想把利息要进来的情况下,一次性支付,和对方进行沟通,看他有没有这个偿还的能力,好,如果有的话,我们签订还款协议,那还款协议里面你要约定什么呢?要约定加速到期条款,比如说我约定了好几期,但凡有一期他没有按期的进行归还,那我所有未到期的一个债券全部加速到期,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你可以约定什么呢?由于啊,对方违约而产生的诉讼费呀,差旅费呀,律师费呀,保全费呀等等一系列的费用啊,都要求违约方来。

    来承担,所以这种金额不大的案件,建议通过和解的方式来解决,不建议走诉讼公诉,赵律师帮你要回每一笔欠款。

  • 收到2万元定金后,卖方不想出售房屋,卖方需要向买方支付双倍定金。买方违约的,不得退还定金;卖方违约,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需要双倍退还定金。
  • 签订两次劳动合同后必须续签_第三次不续签

    签订两次劳动合同后必须续签_第三次不续签

    内容:看你伤情怎样,伤残可申请赔偿。合同期满词退你可到劳动仲裁部门讨说法。如果你想继续工作,应该可以留下来。如果你要求对你补偿可以提要求。轻伤是应该可以词退的。

    2022.09.08402人收看
  • 天用建工律师-郭铭芝

    2024/7/1 22: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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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滤,有粉丝问要工程款打官司伤了关系怎么办?那我给你分析分析哈,工程老板都喜欢谈关系,但是我们2万个成功案例,没有一个是靠关系把钱给拿回来的。靠关系的老板要工程款都是三种心态,第一个呢习惯,这么多年都是靠关系过来的,以前也是关系到位,款项到位。第二个害怕,害怕得罪人,以后接不到项目。第三个就是面子,我打官司会不会给领导添麻烦了呢?很多工程老板干到最后就是建设行业的慈善家,活雷锋啊,上下吃饱,自己受苦。所以你看第一个习惯问题,以前领导是一言九鼎,现在啥气候了,有事儿都往后退呀,谁敢冒头呢?所以大家都是集体决策都签字,最好法律顾问也到我单位来签个字,证明这个东西是合理的,是正确的,还有法律上论证一下,大家都不愿意承担这个风险,第二个呢,就是害怕,害怕打了官司,最后对方不给你项目了,很多这个甲方他就是这么忽悠你。

    老王,这个就算了吧,你就吃点亏,让个8001000万的啊,下个项目补给你,然后你发现赚钱的项目都在他亲戚朋友那儿,你一直干一直亏。第三个呢,就是面子问题,觉得都是好朋友了,当初照顾了你,给了你项目,伤了人脉和气面子,那我问问你,下面的人堵着大门口要钱的时候,你的面子呢?被下游起诉的时候,你的面子呢?记住面子是别人给的,脸是自己丢的,但凡真给你面子,也不会这么拖着你。所以这三点您是哪种心态呢?

  • 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用人单位是否具有劳动合同的主要资格;劳动合同条款是否完整合法;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已签字。
  • 恢复执行后起诉第三人(执行和解协议可恢复可起诉)

    恢复执行后起诉第三人(执行和解协议可恢复可起诉)

    内容:一、问题: 原告胜诉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后,原告与第三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通知债务人,第三人受让该笔债权后,能否以自己的名义申请恢复执行,所谓当事人恒定,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将诉讼标的转移于第三人时,转让人的诉讼当事人资格并不因此丧失,诉讼仍在原当事人之间进行,第二种观点认为,第三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申请恢复执行,应该由原告提出恢复执行申请,在法院立案后,第三人再提出变更诉讼主体的申请,由法院裁定准予变更后,第三人才能取代原告成为该案的申请执行人。

    2024.01.09933人收看
  • 天用建工律师-郭铭芝

    2024/7/1 22: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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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施工人是最惨的,活儿全是咱们干,钱全是咱们店,款还不一定能结算。但是啊,我们有三项保护自己的权益,你是一定要知道的。首先,不管最后合同是不是挂靠,是不是无效,只要工程验收合格,就可以主张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第二,很多时候我们可以提起代位诉讼权,第三,可以追加发包人、转包人和违法分包人为第三人,查明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根据实际情况让其承担责任。如果你还有更多拿不到工程款的问题,可以在5月10日下午5点来我直播间一对一教您拿回工程款的方法。

  • 显失公平的格式条款无效,但并不一定可以免除你的责任。你该负的责任还是要负的。如果4S店有责任,你可以要求4S店在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
  • 与对方和解有哪些注意事项

    与对方和解有哪些注意事项

    内容:在处理法律纠纷时,和解不仅能够节省时间和资源,还能减少双方的矛盾与冲突。但是,达成和解并非易事,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注意诸多事项。

    2024.04.19647人收看
  • 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4/7/1 22: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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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粉丝问欠款怎把自己和对方调解,他其实是想自己来进行要账啊,自己要账也是有方法和策略的,我们刚刚出版了一本书啊,叫借贷15号要账攻略,你可以下单看一下,里面有很多的细节,20多种方法,我现在跟你说三种啊,也是我们比较常用的三种。要账之前的话,我们都会做一个背景调查,对方的身份信息啊,来龙去脉啊,所有的情况给他调查清楚。第二个的话就是要找他的财产线索,那怎么找,用什么样的方式找出,里面都有详细的一些介绍。第三个的话,其实我们和解谈判的一些策略,第一回合,第二回合,第三回合,我们怎么来进行应对,书里面也会有详细的介绍,所以你可以给我们发私信啊,来去获得这本书。

  • 如果双方都签订了合同,对双方都是有约束力的。合同出现违约时,应当按照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进行处理。
  • 夫妻一方未经配偶同意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吗?

    夫妻一方未经配偶同意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吗?

    内容:四、2012年5月23日,艾梅、张新田向陕西高院提起诉讼,以张新田未经艾梅同意无权处分夫妻共有的股权为由,请求确认张新田与刘小平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并要求刘小平返还工贸公司54.93%的股权,原审判决驳回艾梅、张新田主张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诉讼请求,艾梅、张新田为此向本院提起上诉,其理由之一是:夫妻一方擅自转让其名下的股权,另一方诉请确认无效,实际是家庭财产纠纷,首先应当适用民法、婚姻法的规定,作为调整商事行为的公司法处于适用的次要地位。

    2024.04.28137人收看
  • 不打官司的离婚律师

    2024/7/1 21: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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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知道吗?不光离职有经济补偿金,原来啊,离婚也有经济补偿金。我一直相信一句话,在婚姻当中,你不是在为别人做贡献,你是在为自己的幸福投资,离婚时呢,你的投资呀,应该是得到回报。这句话呀,现在在法律上得到了支持。这次最高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片司法解释2就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婚姻关系存续的时间,负担相应的义务、投入的精力及对双方的影响,对家庭所做贡献的程度,双方离婚时经济状况以及给付方负担的能力、当地的收入水平等事实确定补偿数额。以我们之前代理的一起案件为例,我们的客户呢,是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承担了大部分的家庭义务。

    对我和玉儿的责任,离婚时呢,请求丈夫给予经济补偿金,法院审理后呢,也是考虑到我们客户呀对家庭的贡献程度,判决对方给我们支付了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而且呀,即便是双方在签订了婚前协议的情况下,离婚经济补偿金也是可以要的,这是法律为离婚时负担较多义务的一方,尤其是女方提供的经济保障,让女方对家庭的付出能有所回报。所以说法律有的时候呀,不会超出大家的认知,最好的法律呢就是情理,离婚经济补偿就是这样,这是法律与情理最好的融合。我们也为最高院的这次新的法律规定点一个大大的赞。

  • 你好,小额贷款公司可能涉嫌诈骗,建议你报警解决。
  • 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合同关系如何认定?

    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合同关系如何认定?

    内容:谁主张谁举证&rdquo,本案,原告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转账记录、通话录音、过磅单等证据能够证实原、被告之间的买卖行为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行为合法有效,原告已履行了供货义务,被告对砂石料吨数及金额均无异议,且被告已支付了部分货款,故对于原告主张被告支付剩余货款的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高青法院最终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2305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计算方式:以货款23050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2日起至货款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50%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2024.04.28691人收看
  • 姚平

    2024/2/5 15: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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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才能成功和平离婚?婚姻经营从来都不是单向的,人性的复杂也决定了,很多事情不是非黑即白。对方不同意离,那怎么去说服另外一方呢?1、分析原因对症下药。2、打感情牌。3、确定谈判策略。4、请第三方(律师)调解。如有离婚问题,可以咨询我,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服务。
  • 这个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申请劳动仲裁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 微信转账520和1314能否要回

    微信转账520和1314能否要回

    内容:微信转账早已成为情侣间表达爱意的一种流行方式。其中,520和1314这两个数字因其谐音“我爱你”和“一生一世”而备受青睐。然而,当爱情不再,这些曾经甜蜜的转账是否还能要回呢?

    2024.05.20661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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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你好,单位未给你交保险,如果工伤不能理赔,你可以直接向单位主张赔偿
  • 起诉“第三者”返还财产需要哪些证据

    起诉“第三者”返还财产需要哪些证据

    内容:法审受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李女士提交的证据,其也有向老姚的转款行为,双方往来款项是否为借贷合同或其他法律关系无法确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老姚向李女士的转款有赠与的意思表示,无法认定为赠与行为,除此之外,对于李女士与老姚之间的&ldquo,此外,在证明形成赠与的法律关系方面,需要提供初步证据证明赠与的行为,如可提供转账流水,交易记录,付款记录等,若接受财物的一方主张双方并不属于赠与的法律关系,如主张双方是借贷、合伙、劳动合同等其他法律关系,则就应当就此提交相关的证据进行证明,接受财物一方若无法证明双方有其他的法律关系,则应就此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024.04.29630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