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六个月后就没担保责任了

导读:
担保超过六个月担保人是否还要承担责任
1、超过担保期限,担保人还有保证责任吗 超过担保期限的,担保人不需要再对债权承担法律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应当在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一旦保证期间届满,其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法律分析:不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不行使权利的,保证人责任免除。
3、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期限由债权人于担保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是六个月。
4、如超过6个月的保证期间仍未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则担保人无须再承担责任。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5、我国民法典中对于担保时间超过六个月还有效未作规定,也就是说担保时间一般是 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而具体的时间要求法律没有另行规定 。欢迎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担保责任多久失效
例如,中国《民法典》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类型: 不同类型的保证可能有不同的期限。超过两年,保证人就不再具有担保作用,债权人也就是不能够要保证人承担责任了,在保证期间约定不明情形,适用两年的保证期间。如果双方有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过了之后担保责任时效;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过了这个六个月的保证期限的,担保责任就失效了。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自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责任失效。债权人可以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人几年后失效法律分析: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担保多长时间担保人失效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几年失效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一般保证的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期限由债权人于担保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六个月后失效。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担保人担保的期限,依据担保类型而定,担保物权担保的,没有具体期限,主债权有效,担保物权就有效。如果保证提供的,按约定期限担保,没有约定期限的,担保期限是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
担保人几年后失效
担保人签字到期后两年失效。担保法律依据。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担保人担保的期限,依据担保类型而定,担保物权担保的,没有具体期限,主债权有效,担保物权就有效。如果保证提供的,按约定期限担保,没有约定期限的,担保期限是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
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期限由债权人于担保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六个月后失效。
担保人担保多久就没责任了
法律主观:没有责任了。超过担保期限的,担保人不需要再对债权承担法律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应当在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一旦保证期间届满,其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没有责任期限,还清后才可以不负担保人的相关责任。【法律分析】担保人可较后选择退出的问题。可要求担保人清还债务,中止合约。也可要求另找新的担保人接任。也可以不允许原任担保人退出。担保人结束担保责任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