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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能办理继承手续。继承,是对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的继承,而不是他人财产的继承。宅基地、田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是村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本村农民建房的,田地是集体分给农户承包的,农民对这二者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私有财产继承的。《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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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现行农村盖房政策是:农村集体土地按法律规定只有本集体成员(一般为本村农业户口)享有使用权;非本村集体户口,原有房屋在本村,且已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合法土地使用证的,其本人和后代子女可以继续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城市户口的人不允许申请在宅基地上建房,在农村建房是违法的。城市户口在农村建房的话是办不了房产证,农村的房子只有本村的农业户口,才能办理相关证件。因为农村建房的土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权的,只有农村户口的人才能使用自己的宅基地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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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被继承人的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被继承人拥有所有权的财产才能作为遗产继承。现在房子是父亲三兄弟的,如果三兄弟之间约定了各自所占的份额,三兄弟的份额就按约定;如果三兄弟之间没有约定份额,那么在分割房子时一般是平均分割,即一人占有1/3的份额;2、父亲去世后,他的份额(按约定或1/3)就属于他的遗产,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由于父亲没有完全占有房产,所以他的继承人在继承房产的时候应该和该房产的其他所有权人(父亲的另外两个兄弟)协商,协商的方式有: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折价:父亲的继承人和父亲的另外两个兄弟对房产进行估值,由父亲的另外两个兄弟给他的子女所占份额的价值,子女不再对该房产享有所有权。如该房产的估值为300万,父亲三兄弟之间没有约定份额,父亲有两个继承人,那么父亲占有的1/3由他的两个继承人继承,一人继承到1/6的份额,现在父亲的另外两个兄弟给他的两个继承一人50万,房产由父亲的两个兄弟共有,即一人占有1/2。适当补偿:和折价的方式差不多,只是适当补偿在计算的时候没有折价那么精细;共有:该房产由父亲的两个兄弟和父亲的继承人共有,父亲的两个兄弟各占有1/3的份额,父亲的继承人各占有1/6的份额(如父亲有两个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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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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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农村宅基地最新继承规定,这3类子女,将很多人潜意识里觉得父母的财产,自己作为子女可以无条件继承,尤其是独生子女,根本不会存在分财产的状况。这样想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农村的朋友们注意了,自从宅基地确权工作开展以来,对一户一宅限制的更严了,除合法继承与正常分户外,多出的宅基地按一户多宅处理。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合法继承有农村户口的父母的宅基地的,比如以下3类子女。以下3种情况,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使用权:1、子女和父母同在一个村集体,但不在一起生活,也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不能继承宅基地;2、子女和父母分别属于一个村集体,(一般是子女因结婚外迁户口的情况)不能继承宅基地;3、子女不属于农村户口的,不能继承宅基地。以下2种情况,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使用权:1、子女和父母同在一个村集体,并且在一起生活的,可以合法继承父母的宅基地;2、子女和父母同在一个村集体,虽然不在一起生活,但是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合法继承父母宅基地。划重点:要想合法继承父母宅基地,需要和父母在一个村集体,因为土地是属于集体的资源;另外要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以上两种情况,属于合法继承来的宅基地,不受一户一宅的限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宅基地:1、子女成年结婚需要分户,但是原有宅基地不能满足住房需要的;2、其它地方的人将户口迁移到了本村,成为村集体成员,但是没有宅基地的;3、因为自然灾害或者村镇规划需要,丧失了原有宅基地的,可以再重新申请。不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的子女要注意,即便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还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不过这个房子一旦自然倒塌(不允许翻建、翻修的前提下),宅基地收归村集体所有。所以想要继承父母宅基地,户口所在地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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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之前承包的土地在承包期内的,依然继续承包。承包期结束后,不再享受延续承包。《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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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多个子女之间可以协商统一转让给其中一人,其他人获得现金补偿,或几个子女共同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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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城市户口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房产,但不能继承宅基地。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具有本村集体户口的话,是不能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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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父母是农村户口,在农村居住,儿女也是农村户口,也一直在农村居住,并且在同一村,这种情况的可以继承。2、父母是农村户口,在农村居住,儿女是城镇户口,不在农村居住,这种情况不能继承,并且宅基地要归还集体。3、父母是农村户口,在农村居住,而子女在城里工作,但是户口在农村,并且是同一村,这种情况也可以继承,但是要办理相关手续。4、父母和子女都在城市里居住,户口还在农村的,这种情况可以自愿是否退出宅基地,能得到一些补贴。5、父母和子女都在城市居住,并且户口都不在农村的,以前分配的宅基地,会被收回,归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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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城市户口能继承农村遗产或农村的房产,也可以过户。农村房屋属于集体产权,无商品房产权,一般情况不能办理房证。城市户口继承人只有房屋使用权,不得翻建和改建。随地上建筑物的灭失而失去宅基地使用权。此外还要受到土地法的限制。城市公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因为宅基地不是财产,不能直接以财产方式继承。如果取得宅基地而未盖房,无法继承,除非有申请时有其他共同申请人。在农村盖房也要取得审批许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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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可以。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户口不在该村的子女,是不能续包的);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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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农村,土地是大家赖以生存和安身立命的资源,特别在改革开放前,大家都是寸土必争。如果遇到村里有新嫁入的女子或新生的婴儿,该马上分他土地吗?遇到去世的村民,该马上让他家退出土地吗?不知别的地方是怎么操作的,反正我们村一直都是按照第一次分田里的规章来办事的。我家在湘南农村,村集体的土地一般都约定三十年重新划分一次。按当时村里的实际人口平均分配,因为丈量土地不是件容易的事,所以一般都不轻易重新划分。我家五口人,可一直都只有三个人的土地,因为第一次分地时,我弟和我妹都还没有出生,特别是我妹到出嫁时在村里都没分到地。在没有进行第二次划分之前,你家的地一直稳定在那里,不会因为家庭人口的增加或减少而变化。但出现重大变化的,就得重新划分,如前年我们村一次性卖出了五十亩地,这补偿款不是归土地所有者,而且归村集体,村集体按现在的人头平分这补偿款,然后再重新按现在的人口划分地,多退少补。虽然现在种地收入很少,但土地在村民心中的地位依然很珍贵,不管是已经在城里买房了的,还是长年在外打工的,都没有主动放弃自家土地的,因为自己的根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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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城市户口能继承农村遗产或农村的房产,也可以过户。农村房屋属于集体产权,无商品房产权,一般情况不能办理房证。城市户口继承人只有房屋使用权,不得翻建和改建。随地上建筑物的灭失而失去宅基地使用权。此外还要受到土地法的限制。城市公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因为宅基地不是财产,不能直接以财产方式继承。如果取得宅基地而未盖房,无法继承,除非有申请时有其他共同申请人。在农村盖房也要取得审批许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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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可以。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户口不在该村的子女,是不能续包的);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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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一、我国的《民法典》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照民法典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继承洪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即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农村房屋。但是城市户口的公民在继承农村房屋时还要受到土地法的限制。城市公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根据前述《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对于所继承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实践中通常分情况处理。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如果是城市居民,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早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城市居民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