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婚后男方支付算不算共同财产_男朋友婚前贷款结婚算婚后共同财产

导读:
贷款买的房是不能加名字的,除非你提前还完款才可以。
关于婚前男方单独买房,婚后女方要求加名的事,发生好多起,有的女生结婚时不仅高额要彩礼,还要对方在房产证上加自己的名字,对于这样的婚姻,我很不看好。
个人觉得:如果男方是在认识你之前买的房,那么我感觉,如果不是男方主动要求增加你的名字的情况下,最好不要提增加名字的事情,会影响彼此的感情。
假如说你对这个房子做出很大的贡献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加名,比如说,后期结婚的房屋装修费你来出,至少让男方觉得你的付出值得对方用加名的方式来给予回报,这样才不会影响两人之间的感情。
最后就是假如对方把你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那就意味着你有一部分的房子财产分割权。
婚还没有结,就开始算计考虑房子了,美名其曰要个保障。
我要是遇到这样的女的,直接分。
去年结的婚,我和老婆在婚前都各自有一套在还贷的房子。谁也没有提出什么加名字之类的破事。
凭本事赚钱买房,不要天天想着算计别人,尤其还是未来的伴侣。
不一定。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可能有以下几种结果:
1、男朋友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如果首付部分由你们共同出资,婚前贷款部分也由你们共同还,暂时以男方名义办理,并且有书面协议、还款凭证和公证,婚后加名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实生活中可能出现男女一方已有房产,避免二套房加税,或因征信等问题不具备贷款资格以一方名义购房的现象)。
2、如果婚前房子的首付由男方单独出资、房贷由男方单独还,婚后房贷由夫妻共同还,则婚后共同财产不包括婚前房子的首付款、贷款、增值收益,婚后还贷部分及房子增值部分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男朋友口头承诺加名,婚后反悔了,即便女方不再参与还贷,只要还贷没有终止,房子除婚前首付、还贷部分、增值部分归男方所有,婚后部分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一旦婚姻出现变故,除获得男方相应补偿,房子所有权归男方)。
4、如果婚后房贷由男方父母等第三方还,除另有书面约定和还款凭证,婚后加名并且是夫妻两人名字,则视为男方自愿将婚后房产的一半产权赠与女方,除婚前首付、还贷、增值收益归男方所有,房子其它部分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有书面赠与比例约定的除外)。
中国实际情况最让人可耻的就是这种以结婚的名义不劳而获的现状。为什么不是两个人一起凑首付,两个人一起还贷款?不劳而获还被世俗看的理所当然,在结婚后还执掌男方家里的财政大权,成了男方家里的慈禧太后,这叫逆袭吗?
现在的女孩还没有结果就算计男方的房子,提前考虑离婚后怎么分男方的财产,赤裸裸的明码标价,婚姻参杂这太多的欲望,注定过不长久
我国房屋的产权是以登记为准的,如果男朋友婚后把你的名字加上那么就算做是其对你的赠与,这个时候该出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男方婚后未加你的名字,那么就算是你们两个有赠与协议,男方在离婚时反悔也无效,因为在房产未加名之前男方都有任意撤销权,可以将房产赠与撤销。
当然就算男朋友不加你的名字,你男朋友用他的工资还贷款的部分也应算作是夫妻共同财产,这部分房产的增值部分同样属于共同财产。因为两人结婚后婚内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用这部分财产还贷的部分应算为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所以这部分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然后你俩结婚了,这就算是夫妻共有财产了,系统会默认后续房贷由你俩共同承担;只要是在婚姻状态中,处理该房资产都需要你俩双方同意且有所依据;
如果后续真的处置了,比如100万房子,他首付交了30万,你俩共同还贷款;
他可以得到贷款是全部30万,以及剩余的一半,共计65万
先从操作的角度提示一下,贷款中的房产是不能加名的。如果要加名,必须要把贷款还清以后才可以加名。
再从法律的角度说一下,如果加了名字,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加名并不代表就“房子就是一人一半”;即使不加名字,题主在婚内协助还贷款,一旦面临离婚,还贷款部分及其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均会得到补偿,加不加名字,并没有本质性的差别。
最后从情的角度说一下,虽然婚嫁、房产加减名都是你情我愿的事情。如果男方愿意加名,愿意将部分份额赠与给女方,那无可后非;但如果房产中女方并没有出资,却强硬要求加名的话,很容易伤及俩人的情感,最后得不偿失。也希望题主能够考虑。
第一,如果不加名,房产是什么性质,一旦面临离婚,如何分割?
房子不加名,那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姻存续期间,拿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款的话,比如用男方或女方的工资,那么一旦面临离婚,房子归男方所有,但男方必须经济补偿女方还贷款部分及其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所以,即使没有份额,女方也会获得应有比例的赔偿。其本质与加名没有太大差别。
第二,如果加名,房产属于什么性质,一旦面临离婚,如何分割?
必须要根据两人的登记方式分情况来说:
1、如果俩人登记的是“共同共有”,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每人按一人一半处理。一旦面临离婚,房子产权归谁会根据是否有贷款、是否有需求等各方面权衡,获得产权的一方将补偿另外一方对应的经济损失。
2、如果俩人登记的是“按份共有”,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份额按照房产证约定的份额分割。一旦面临离婚,房屋处理方式同上。
所以来说,加名后房产是不是就一定有一半份额:这个不一定,要看房产登记方式;而即使不加名,也是可以获得自己应得的补偿。
里面对夫妻婚前,婚后财产划分有明确的规定,国家用法律条文来保护婚姻中男女双方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武器来保护尊重爱情,尊重婚姻,尊重家庭的人。反之,对存心不良,骗婚,对婚姻不负责任,对家庭不负责任,心存邪念,企图不劳而获的人是一种遏制。利用婚姻行骗,通过离婚瓜分他人财产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这才是婚姻该有的样子,社会进步的样子。真正好好过日子的两口子怎么会惦记着把对方的财产据为己有呢?
贪心有时候还会害自己,讲一个我亲眼所见的故事:我们单位有一个同事,之前别人给帮忙介绍七八个女朋友都因为没买房搞吹了,这小伙把心一横,2015年就借了一些钱把房子买了,2016年经人介绍谈了个女朋友,2017年结了婚,结婚后女方要求把房本加上她的名字,银行肯定是同意的,加个共同还款人银行还偷偷笑呢。结婚不到一年,不知道因为啥,两个人闹的过不下去了,女的起诉离婚,还想分人家房产,最后打官司半年,婚也离了。
房子首富装修全是男方出钱,自然是判归男方所有,女方只得到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还月供部分的一半,离了婚想去把房本上的名字去掉,被银行告知不可能,加上容易去掉难,得房贷还清以后才可以。女的2019年自己去买房,已经是二套房了,首富必须交80%,契税呀啥的乱七八糟的要多交很多钱,哈哈!愚蠢的女人。当初若不是惦记人家房产,也没想到给自己找了一堆麻烦,现在后悔了想复婚,小伙说不可能,你人品不行,我虽然成了二婚,但是没孩子,还有房子车子,找啥样的不行,为啥要跟你复婚呢?吃一堑不得长一智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