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区摔倒物业有责任吗_救人致伤该担责吗

导读:
因为有的业主不懂法规,不懂《物业管理条例》,不清楚物业费的组成及用途;简单以为缴纳的物业费是个人财产的保管费,大错特错!
物业费的组成及用途:
1、物业企业的人工、社保、福利费用;
2、物业共用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环境清洁维护费用;
4、物业管理公共区域园林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物业企业的行政办公及管理费用;
7、物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企业利润;
物业企业有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小区公共秩序的职责,不承担业主个人家庭财产及人身安全的保管责任,有限公司不承担无限责任。
简单讲,业主家中有巨额财产可以与物业企业签订一份保管合同,支付保管费用,物业企业可以安排专人24小时在家门口看护,如果发生被盗被抢,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如果有几百万或者上千万的豪车,也可以签订保管合同,支付保管费用,在指定位置停放,物业企业可以派专人24小时看管,如果发生丢失或损坏,物业企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物业合同属于公共管理服务性质,并非一对一的保管合同关系,不可能收一块钱来承担赔偿一百块钱的责任,这种不公平的合同是不成立也不存在的。
法治社会,必须学法知法守法懂法用法,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耍流氓无赖是不会有好结果的,上了法院就学会做人了!
如果业主家被盗的说,物业该不该承担责任?为什么?
类似的问题在悟空回答已经出现过多次,似乎很多业主总是尝试能否找到让物业赔偿损失的理由,但是每次都是失望而归。物业管理公司是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向小区业主提供服务的如果有过失属于违约。《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只是负责小区的秩序管理,协作公安机关维护小区的安全。家里被盗是一件不幸的事情,不但钱财受损失,精神上伤害也是挺大的,希望得到一定的补偿,这也在常理之中。下面我就给大家谈一谈吧。
首先,我们要明白家里被盗实施犯罪的是盗窃犯,而不是物业公司,业主要做的是向公安机关报警,保全好现场,让公安机关尽快破案捉拿犯罪分子,追回损失。而物业公司这时候应该做的是保护现场向公安机关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其次,物业公司是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向业主提供服务的,只是实施对小区的秩序管理,协作公安机关保证小区安全,并没有财产保护协议,对业主家里的财产是没有保护责任的。如果《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有特殊约定,那就按特殊约定执行。
再次,如果业主认为盗窃案件与物业公司没有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有因果关系,那么物业公司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业主可以收集证据向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定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的责任。
如果业主家被盗的话,物业该不该承担责任的?
依据。一般的物业服务合同都将业主的财物看护责任排除在物业服务合同之外。也就是说物业公司只承担公共区域的秩序管理与财物安全看护责任,并不负责业主私有财产的看管。首先要分清原因,才能谈责任,物业公司所担负的责任应该是以物业服务合同为
业主所支付的公共物业费亦不包括业主财物的看管费用。
什么意思呢?简单的说,小区里一个路灯丢失了,物业公司有责任查找、甚至赔偿,但是业主家的财物丟失,物业公司一般不予赔偿,也不承担看管责任。
这个很容易理解,你就是买了家庭保险,也不是什么事什么物件都保的,还得细分你买了具体是什么险种。
物业服务合同中相关安全约定是:物业企业有责任维护小区安防系统,监控系统的良好运作,给小区治安服务一定的技术保障,按照服务标准约定,对小区的门岗执勤,对园区进行巡逻,即可认为尽到一般义务。在这种条件下,业主是很难举证物业公司的过错。
如果业主对私人财物有特别看管的需求,那需要和物业公司单独签订特约服务合同,支付另外的看管费用。在这种情况下,业主的财务如果有损失,物业公司需按照特约服务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所以小区里业主私人财物如果被盗,首先先报警,由警方侦破具体的侵害人是谁,其次要查看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物业公司是否存在合同履约上是否有过错,而不是业主家里发生盗案有理无理地先认定物业需要承担责任。
试想一下,每一家的防盗门有没有用?装了防盗门就一定不被盗吗?那如果被盗了,是不是可以认为防盗门不必要安装?
一般的小区不会负责,高端的小区也许会吧。
是否承担责任关键要看业主与物业公司的服务合同里是否有相关条款的约定。
业主家中被盗,小区的物业是否应当承担责任,要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进行判断。
业主家中被盗之后,应当第一时间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对现场进行侦查,调取小区的监控录像,各种证据综合起来,判断小偷是如何进入业主家中进行偷盗的。根据公安机关的侦查结果来认定物业公司是否存在过失,是否违反了物业服务合同里的相关规定。如果物业公司对小偷进入业主家中偷窃的结果存在过失,违反了物业服务合同里的有关规定,那么物业公司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所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如果确有证据证明,是因为物业公司没有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的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话,那么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一般发生在业主领取房产钥匙的时候,物业服务合同由业主和物业公司各执一份。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一般都约定了物业需要管理的事项,其中包含了安全管理与服务的事项,安全管理主要是指治安管理。所以,如果业主的家中被盗窃,需要根据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的侦查结果来判断物业服务公司是否尽到了安全防范义务,是否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要求进行治安巡逻。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果确有证据证明物业公司没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进行安全管理,导致业主的家中被盗,那么物业公司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业主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最后,业主家中被偷盗应当及时报警,由办案人员对现场进行侦查,认定物业公司对业主家中被盗的结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物业公司是否履行了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安全管理义务,如果确有证据证明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比如说小区的安全防护措施常年失修导致小区轻易地进入了小区,那么业主就可以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