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肋骨折了5根属于轻伤害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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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瑞律师 2022-08-04 854人收看
在查阅多封关于合同效力的判决书后,小编发现当事人经常会将合同中的部分条款解释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对此法院会通过条款之间的关联和达成的效果来判断合同是否附带生效条件,而不是片面地理解字面意思,本案中甲主张《业绩补偿及回购协议》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以此证明因业绩没达标,条件没生效可以直接解除合同,法院并没有支持这一主张,因为该协议仅仅是部分条款触发的条件,而不是合同生效的条件,一般在双方未事先约定的情况下,合同成立未生效和合同成立并生效相比,解除合同带来的责任前者会更低一些,甚至可以说成立未生效的合同基本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一般来说,合同成立但并没有立马生效的情形有附条件生效的合同与附期限生效的合同,顾名思义在前者情况下,合同满足一定条件后生效,后者情况下,合同只有到达一定期限才会生效,也正因此,庭审现场上解除合同的一方往往会主张合同是附生效条件或期限的,且条件或期限并未达成,如果合同没满足期限要求或条件要求,结果都是一样,即合同成立但没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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