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完了是否可以在结算款中扣质量款

导读:
工程结算完了是否可以在结算款中扣质量款
工程结算通常是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的,而质量款通常是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的一部分款项。在结算过程中,如果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您可以与装修公司或承包商进行协商,并提出扣除质量款的要求。
然而,是否可以在结算款中扣除质量款取决于具体的合同条款和当地法律的规定。有些合同可能明确规定了质量款的支付时间和条件,可能要求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您可以与装修公司或承包商协商,并提出扣除质量款的要求。
在协商过程中,建议您保留相关证据,如照片、检测报告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能需要寻求法律咨询,以了解您的权利和可行的解决方案。
竣工结算与支付?
1、竣工结算是指建设工程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对所完成的项目进行的全面工程结算。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2、竣工结算是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结清工程费用的依据; 竣工结算是施工单位考核工程成本,进行经济核算的依据; 竣工结算是编制概算定额和概算指标的依据。
3、关于竣工结算款支付,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后7天内予以核实,向承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而发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的14天内,向承包商支付结算款。
4、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分段结算与支付。
竣工结算质量争议的规定?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1)提供的设计有缺陷;(2)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3)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对已交付但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资产价值。
竣工结算、质量争议的规定 竣工验收报告备案的规定 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工程最终结算总价款已包括乙方所有费用,这里面有没有扣质保金?
法律主观:扣减工程质保金的方式有: 最后一次付款时扣除质保金; 每次付款时扣除应付款金额乘以质保金的比例; 工程开始或结束时单独收取质保金。
工程质保金扣多少?工程质保金一般为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约定依据法律规定扣取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质保金。
根据船查询质保金相关信息得知,甲方扣除质保金后乙方还扣。质保金是在进度款扣除以后再扣。乙方供货完成或工程完工时在给乙方付款时,直接就把约定好的质保金金额扣除下了,如果是双方约定收质量保函。
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一般为5%)由建设单位(业主)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计算利息。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质保期到期后清算。
一般来说,工程质保金不计利息。在质保期内,发生的质量修复费用,需要由施工方承担,质量保证金就是说如果发生质量问题,相关的费用从中扣除,不够的部分在向施工方追偿。如果质保期内没有质量问题,质保期完后退还给对方。
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
合同价款的约定 合同价款的约定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
施工成本管理。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与计算,建设工程定额,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施工成本管理与施工成本计划,施工成本控制与施工成本分析。建设工程项目进度目标。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监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施工图预算,主要用于招投标和工程结算)预算定额是以建筑物或构筑物各个分部分项工程为对象编制的定额。预算定额是以施工定额为基础综合扩大编制的,同时也是编制概算定额的基础。
工程竣工结算定义指工程项目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发承包双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对所完成的工程项目进行的合同价款的计算、调整和确认。
工程价款的结算,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的规定,甲乙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款 的时间和数额,在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备料款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