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工程合同的法律风险(建设工程合同法律风险)

任冰峰律师 2024.01.09700人收看
导读:
甲公司(发包方)与乙公司(承包方)签订了一份弱电工程施工承揽合同,约定了甲乙双方如下权利和义务:甲方有变更设计方案的权利,甲方有提供乙方施工材料存放场地、施工供水供电及协调其他施工方与乙方关系的义务,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乙方有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材料、按设计方案施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工的义务。

签订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签订合同有以下法律风险:

1、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指合同主体不适格、合同违法等法定情形下,合同归于无效的结果;

2、合同可撤销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指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示公平等法定情形下,赋予撤销权人决定该合同是否撤销的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如何防范施工承揽合同的法律风险

甲公司承建了一别墅小区工程,将弱电工程部分(门禁系统等)分包给了乙公司。甲公司(发包方)与乙公司(承包方)签订了一份弱电工程施工承揽合同,约定了甲乙双方如下权利和义务:甲方有变更设计方案的权利,甲方有提供乙方施工材料存放场地、施工供水供电及协调其他施工方与乙方关系的义务;乙方有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材料、按设计方案施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工的义务。合同中规定了违约责任条款:乙方若延期完工,每延期一天给付工程总款一定比例违约金。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甲方因前期工程延后,不能提供乙方施工场地,导致乙方进场施工日期后延;在乙方进场施工过程中,甲方又不停变更设计方案,乙方根据甲方变更后的方案拟定新的施工计划,甲方迟迟不确认,使得双方协商的完工之日一再延后,达半年之久。

在工程竣工之后,甲方验收了工程,并按规定办理了工程移交手续。在工程投入使用后,由于缺乏合理的维护和管理,加之用户使用不当,还有甲方缺乏系统整体规划导致的工程配套性能问题,不断地要求乙方履行维修义务。按常规只须一个月就能完成的弱电工程,乙方花了一年多的时间才完成,之后还有二年的保修期。在工程完工后一年多时,乙方因保修期未满还未拿到工程尾款及变更追加款,而甲方却在此时将乙方告上了法庭,要求乙方支付延期完工的违约金,数额约为工程总款的一半。在诉讼过程中,乙方因不懂法律用语的严谨性,而错误地将曾经协商变更的一次工程竣工日期表述为最后竣工日期,对方认可了乙方的表述,法庭确认此日期为双方约定的竣工日期,乙方因拿不出有证明力的证据来证实此后协商变更的工程竣工日期,而导致败诉。

乙公司在这个案件中损失惨重:不仅投入了人力、物力,耗费了很长的时间,最后不是获利而是赔钱。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在订立合同时,乙公司未考虑周全。

合同关系的义务有四种:法定强制性义务、法定任意性义务、约定义务和附随义务。在一个具体的合同中当事人之间到底会发生什么样的附随义务,一方面由当事人判断另一方面由法官予以判断。附随义务的种类、形式比较多样,我国的《合同法》列举了通知、协助、保密等方式种类,但在实践中不限于此。《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了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但该义务的前提是:承揽人需要定作人协作的。可见,附随义务的判断及违反该义务的法律责任有较大的法官自由裁量。为避免此法律风险,双方最好是根据具体的承揽事项,将可能想到的双方的义务明确地规定到合同条款中,变成明确的约定义务,并约定违反该义务应承担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合同中,应明确联系人,旆工材料验收人,设计方案确认人,施工计划确认人,工程验收人等,对各负责事项的人签字的效力予以确定。合同中还应对变更各事项负责人的方式进行约定,使得变更具有法律效力。只有明确了各事项的授权代表,才有利于在履行过程中形成有证明力的证据。各事项负责人必须及时履行职责,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在合同条款中,应明确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更、洽商、通知等文件均是对合同的补充,该补充合同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有不一致应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二、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乙公司未注意形成法律上的证据并保留相关材料。

合同订好了仅是为后面的履行铺好了路,但要走对路才行。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从材料的供应,设计方案的审核,施工计划的确认及最后工程的验收,都应当按合同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让有签章效力的责任人签章,并保留每一份单据。履行过程中的每一次洽商、会谈,都应当形成文字让双方确认签章,并保留好双方确认的记录。设备有追加的,计划有变更的,应及时书面提请对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书面确认,保留相应的证据材料。

合同履行过程中,也可根据情况需要补充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条款。因为有些义务及违反义务的责任承担不是事先能想得周全的,有些事情是随着履行的情况变化而相应出现的,所以,应及时订立补充条款。

三、在诉讼过程中,乙公司既未懂得运用严谨的方式来陈述事实,也未充分运用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法庭上,自己的陈述及提交的证据应能充分实现证明的目的,要注意关联性和逻辑性,表达必须严谨。不能为了证明一件事情,而忽略了另一件事情。要抓住重点,选择有利的陈述,提交关键的证据。同时,还要注意分析对方提交的起诉状,证据材料,当事人的陈述,寻找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在法律的运用上,乙公司未充分运用法律的相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特点来进行论证,因此,未得到法庭的支持。

以上三个方面是层层相扣,相互递进的关系:合同的订立为合同的履行打下一个好的基础;合同的履行为后面的诉讼提供证据上的保证;在诉讼过程中,围绕诉讼目标证明法律事实,寻找法律依据,则一定会有一个公正的法律结果。

合同法律风险有哪些

法律主观:

1、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 因为合同签订前对合同对方不了解,草率与主体资格有瑕疵的当事人或代理人签署合同,最后导致合同无效或合同效力待定;或与履约能力有欠缺的当事人或代理人签署合同,最后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 主要发生在合同的内容与形式方面。合同内容方面,主要表现在合同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最终导致合同无效。合同形式方面,主要表现在合同形式不齐备而使得合同隐藏法律风险。 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主要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对方丧失履行能力或对方出现其他可能违约情形,对方违约导致己方生产经营遭受重大影响;该类法律风险也包括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己方生产经营发生突发事件或投资战略发生重大调整而可能发生己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4、合同产生纠纷时的法律风险。 如果在合同可能产生纠纷时应对措施不力,就会导致己方在日后诉讼中处于不利境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国际水泥工程总承包风险及其应对?

目前国际上通常采用的项目总承包方式有以下几种:交钥匙总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设计加采购承包方式;设计加施工承包方式、设计加建造承包方式;以及BOT、BOOT 等多种项目建设和承包方式。中材科工集团现在承接的国外水泥总承包工程通常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即所谓的EPC 模式和交钥匙总承包方式。

首先,它不像施工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那样有一套详细的施工图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因为勘全过程的各种不利因素带来的巨大危害性,及时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将各种可能的风险加以科学、有效管理,趋利避害。

1.认识风险。风险是一种不确定性,既是危险也是机会。通常大的机遇伴随着较大的危险。从集团承接的国际合同来看,单条生产线由2000吨/日已上升至目前的5000 吨/ 日,合同额由几千万美元达到目前的2 亿多美元,风险是直线上升的。

风险大致可以分为项目风险、组合风险和系统风险。同样的风险。说到底,工程建设承包方式的变化是一个风险责任划分方式的变化。与其他承包方式不同的是,由于工程总承包获利较丰,因而与其对应的风险也较其他工程承包方式为多、为大,具有多样性、复杂性、社会性、全局性和发展性等特征。如交钥匙总承包必须面对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和试运行服务全过程的风险;而设计加施工总承包面对的只是设计和施工阶段的风险。目前我国进行总承包项目管理与国际承包商差距很大,可借鉴的经验较少,容察、设计本身也属于工程总承包的范围。勘察、设计环节的风险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很大。

其次,工程总承包涉及的资金数额巨大,业主还款时间长,涉及到总承包企业融资模式设计、业主还款能力评估、业主抵押物担保准备、工程移交转让的纳税、项目所在国政治、环境、经济状况等诸多问题。因此,随着国外总承包业务的增加,所来带的汇率风险、采购风险、政治风险等正逐步显现。面对如此多的风险,如不进行认真预测,并采取及时有效的管理措施,集团可能面对巨大的损失。因此,在大力发展国外工程总承包,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的同时,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在国外工程总承包险状况,在项目经理来看可能是很大的,但是对于企业经理来讲,由于拥有更高的地位和更多的资源,具有更大的风险承受能力,把该风险放到组合风险当中,那么风险可能就不是很大。同样,组合风险对于企业经理来讲可能很大,无法承受,但是如果再高一层,从投资人的角度来看,将该风险放到整个的投资系统当中,由于投资的多元和分散,那么较大的组合风险也可能就变得可以接受。一般来讲,项目风险≤组合风险≤系统风险,因为非系统风险可以被合理分散,在系统内部消化。

2.识别风险。风险识别实际是关于将来风险事件的设想,是预测一个项目有哪些可能存在的风易引发大的风险。归纳起来至少有以下几种:

(1)融资风险。融资风险主要是指由于承包商先期就设备采购进行的资金筹措而导致的风险。采用E P C 方式的国外工程总承包根据合同约定的不同,有时需要承包商解决工程部分资金。由于项目的规模一般较大,合同额少则几千万美元,多则上亿或几亿美元。因此,在自筹一部分资金作为项目前期费用外,还需要以项目的名义进行融资。而融资难免遭遇金融风险,例如贷款利率高、贷款条件苛刻、资金迟迟不能到位、金融机构的承诺不能兑现、国际形势及诸多政治因素可能对资金筹措造成影响等等。随着集团国际水泥工程业务的发展,将来很可能采用BOT(建造—经营—移交)方式,其资金需要量更大,因而这种风险将更加突出,成为项目成败的主要风险之一。

(2)政治风险。国外总承包项目特别是BOT项目因时间较长,有时要经历东道国的不同政府执政时期,甚至有的国家会发生政变等政局动荡,后续政府有可能不承认上届政府的承诺,致使项目无法再进行下去,项目前期投资回收无保证,甚至会迫使投资者低条件提前转让。政治风险的主要构成是,政局的稳定程度、政策变动因素、社会稳定程度以及国际信誉。

(3)经济风险。经济风险的主要表现为,项目所在国的经济发展与金融发展情况,其中包括外汇储备情况、货币自由兑换、外汇汇出、官方银行利率及信贷管理制度;业主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及其信誉;结算汇率变化;市场情况,其中包括价格风险、竞争风险和需求风险;国家的偿债能力。

(4)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东道国法律的完善程度和变动情况给项目带来的风险,包括专门设计和规范 E P C 所要求的法律文本,出现金融、工期和费用索赔等纠纷时,能否得到及时仲裁或处理,保障投资人的建设和经营权、投资收益和抵押品赎买权。法律风险的主要构成是法律完善程度、项目获准法律条款及项目违约法律条款。

(5)环境风险。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项目所在地区的温度、湿度、降雨雪量、风力、晴雨天数,特别是自然灾害情况,如地震、洪水、风暴及海啸等;项目对社会及人们生活与工作环境污染的限制因索。环境风险主要构成是自然灾害情况、资源与环境保护情况。

(6)经营风险。经营风险是指在项目承建或经营过程中,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或经营者的行为疏忽,直接影响到项目的获利能力,包括经营管理者的素质、设备维护更新情况以及运行条件等。

3.风险应对。对于国际水泥工厂总承包工程中出现的风险可以采取不同的对策,主要有风险回避、风险减轻、风险预防、风险分散和保险、风险自留等对策。

(1)风险回避对策。在项目运作前期,如发现项目所在国政局动荡,发生政变的可能性非常大,当地水泥市场情况已发生重大变化,特别是预期的重大工程没有上马,主要客户不存在或政策重大变化不利于项目建设,项目的实施将面临巨大的威胁,又没有别的办法控制风险,这时就应当考虑放弃项目的实施,以免造成大的损失。

(2)风险减轻对策。风险减轻对策的目标是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或减少后果的不利影响。对于已知风险,可以动用项目现有的资源应对。例如,国际水泥工厂建设周期一直在不断压缩,最快已可以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完成建设和试运行,大大减轻项目进度风险。减轻可预测风险或不可预测风险必须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设法将那些可预测或不可预测的风险变为已知风险。显然,这样做需要投入资源,也就是花钱买信息。例如,为了减少工程地质方面的不确定性,就要购买地质信息或进行仔细的地质勘查;为了减少项目使用阶段维护方面的风险,可以通过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即减少项目设计阶段以及实施阶段质量保证体系的不确定性来实现。

(3)风险预防对策。风险预防通常采用技术措施或者管理措施来防止风险因素的出现或者减少已经存在的风险因素,降低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做到防患于未然。

①汇率风险的预防。在合同中规定的支付货币和贷款货币一致,可避免外汇风险。若合同计价货币为当地货币,根据国际惯例和联合国制定的《发展中国家工业项目缔约指南》,应在合同中规定保值条款或汇率风险条款,以预防汇率风险;可以采用不同币种的债权和债务并存的方法弥补外汇风险,即采用多种货币组合贷款或者组合支付;进行汇率保险;建立汇率风险的监测系统,国际上已经有很多的汇率预测机构在提供预测服务。项目管理者除了利用这类服务以外,还应当建立自己的监测系统,对已经发生的汇率波动及其对工程项目的影响进行监测和分析;掌握支付时机,提前或延期支付。如果预测应支付的外币汇率上升,而持有的货币相对疲软,则应提前支付。反之,应推迟支付,以期获得汇率上的好处。

②技术风险的预防。重大技术的决策往往影响整个项目的利益。因此,对重大技术要认真进行评估,尽量采用成熟技术,而不要为了降低成本而采用投机性的设计或者不很成熟的技术。

③合同风险的预防。合同风险的预防就是把工程总承包合同实施中的不确定性尽可能地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进行合理地划分,通常按照“谁能最有效地防止和处理风险就由谁来承担该风险”的原则进行风险分担。工程承包合同从总价合同到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多种合同类型,具体采用哪种合同类型要根据以上原则和实际情况选定。

(4)风险分散对策。分散对策也是国际工程中常用的对策,主要把风险分散给其它单位,如联营体的合伙人、工程分包商、设备材料供应商等共同承担风险。通常要求联营体的合伙人、工程分包商、设备材料供应商等接受业主合同文件中的各项合同条款,使他们分担一部分风险。有的承包商直接把风险较大的部分分包出去,将业主规定的各项赔偿如数订入分包合同,将这项风险转移给分包商。一般国际通用的分包合同范本中有明确规定,熟悉国际惯例的分包商都能接受这类条件。担保也是一种风险分散的对策,如承包商请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业主承诺为承包商在投标、履行合同、归还预付款、工程维修中的债务、违约或失误负间接责任。得到这种承诺,项目业主就把由于承包商行为方面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转移到出具保证书或保函者。特许权协议(BOT)模式是一种典型的风险分散模式,政府(或委托人)在不增加债务的情况下,近期(特许期内)获取服务、远期(特许期满后)得到项目设施,将项目的融资、建设和运营的风险转嫁给投资人。

当前建筑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的现状是什么样?

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的一切行为都是围绕合同来展开,合同风险摆在了所有法律风险的首位。而作为风险管理起步较晚的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合同风险管理还处在初级阶段,风险控制的四种基本方法: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转移和风险保留在建筑行业中还是处于“避不开、控不住、转不了、留隐患”的尴尬境地。

(一)资信管理能力不足。当前大部分的建筑施工企业已经建立了专门的合同管理制度,但能够设立资信管理制度的却不足一半。

合同审核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务的主要工作之一,但是,真正系统性、专业性、实用性的合同审核培训却不多,真正的合同资信审查查询工具、方式也很少,导致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对合同资信审查往往都是在工作和经验中摸索和总结自己的方法,仅仅对合同相对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进行形式化审查,缺乏全面化、数据化的审核制度。

(二)专业审查能力不足。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谈判既需要针对强势的甲方建设单位,又要面对不同的供应商,建设单位的一贯强势导致施工承包合同基本没有什么谈判余地,而供应商的多种多样又导致大量的常规合同谈判无暇参与。

(三)合同履约管理水平低。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即使能够识别出风险,但大部分企业法务部门却不能及时了解和跟踪合同履行和风险管理,事实上,最大的合同风险来源于合同的不当履行或不全面履行。

 

(四)风险转移方式较少。当前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应对合同风险的时候,除了采取保险这一较为固定的风险转移方式以外,对其他合同风险没有什么风险转移或分散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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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9/20 16: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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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判决的空间很大,法律适用和真实的世界一样,不是非黑即白的,很多诉求可不可行,不是一句“行”或者“不行”就能回答的,我们不做思维僵化的“法条普法/讲解”,一切都以案例说话;🌷要想在婚姻家事纠纷特别是离婚纠纷中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除了要看律师和经办法官,也要看当事人的配合和努力,所涉纠纷很少存在必胜或必输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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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8/16 19: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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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款拖欠起诉材料: 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种签约,业主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往信件(书信、电子邮件等)。如业主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商问题的答复信等; 3、各种会议纪要; 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 5、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记录、施工备忘录、施工日报、工长和检查员的工作日记、监理工程师填写的施工记录和各种签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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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10727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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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8/16 18: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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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工程款耍赖不给怎么办 1、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经常给施工方公司去个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并且注意做好录音工作,防止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 证据 ,有备无患。必要时通过挂号信的方法给对方公司发催收函并留底,以阻断时效。 2、亲自到对方公司上门催收。 如果电话和函件效果不理想,就应该经常去对方公司上门催收,可能刚好哪天碰到老板心情好大笔一挥给你签字结款也是有可能的,所以应该积极主动上门。 3、 委托律师代为催收。 如果自己手段方法不凑效或者精力有限,可以委托专业 律师 处理,他们会用他们所学的专业知道帮你排忧解难。 4、委托正规合法的催债公司催收。 除了律师,现在也有一些靠专门收债的公司,不过找这种公司要注意找正规的公司,对其催收手段也应了解,如果是非法手段则不能委托。 5、向法院提起诉讼 ,提供担保冻结对方资产。 如果协商、催收函等各种方法都试过仍不凑效的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想掌握主动权,最好是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法院冻结对方相应的资产,以免赢了官司输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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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8/16 18: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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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12672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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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8/16 18: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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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73个裁判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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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观点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当前民商事审判中部分法律适用问题的处理思路》34、发包人与承包人串通,以支付工程款的名义申请建工程抵押贷款,承包人收到工程款后又将款项转回发包人,还可以就该部分款项主张在建工程价款优先受偿吗,如若合同约定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日期在工程竣工之日六个月之后,或者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承包人主张工程款时工程尚未竣工的,优先受偿权从发包人应当给付工程款之日起算,观点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当前民商事审判中部分法律适用问题的处理思路》33、要处理好法院审判权与司法鉴定之间的关系。

    2023.06.29321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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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8/16 18:5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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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政府拖欠工程款,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需要了解政府拖欠工程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处理方式; 2、与政府协商:可以与欠款的政府部门进行协商,了解欠款的原因和解决方案,协商解决欠款问题; 3、申请仲裁: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通过仲裁来解决欠款问题; 4、提起诉讼:如果仲裁无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来解决欠款问题。
  • 报价低于市场价格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真实一致;合同关系的建立不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内容:《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工程设计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其特殊性就表现在是以完成特定建筑的设计为主要内容的合同。因建筑设计工作的智力成果属性,在实践中往往存在合同效力、设计费支付、设计成果交付以及损失赔偿等纠纷。

    2022.11.2310人收看
  •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2023/8/9 18: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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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款纠纷怎么起诉? 拖欠工程款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搜集跟涉案工程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2、证据资料准备充分后,确定诉讼方案,包括被告的选择和诉讼请求的确定问题。在被告的选择问题上,可以选择合同相对方以及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的发包人、提供担保的当事人作为共同被告;诉讼请求可能包括请求依法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实际损失以及诉讼或保全费用等,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确定; 3、确定管辖法院。首先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解决机构有没有约定,没有约定的,应当根据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规定处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为管辖地。通过大量的案件分析发现,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诉讼请求仅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诉讼费,很少提及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合同任意一方当事人均可以向法院提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此类诉讼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但是如果合同中存在有效的争议解决条款,则需要按照该条款预订的方式解决工程款纠纷。例如:约定了仲裁的,就应当提交仲裁解决。约定了诉讼管辖法院的,就应当向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
  •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甲建设公司与乙置业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对双方进行招标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了变更。根据《民政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中标人产生后,由招标人依据投标报价、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承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报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损害发包方利益的其他协议。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因此,甲建设公司与乙置业公司的结算依据应为双方签订并经过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建设工程质量异议怎么处理

    建设工程质量异议怎么处理

    内容:缺陷责任期是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除外)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此,笔者选取了(2021)最高法民终340号民事判决,首先,该判决对于质量保证金进行法律概念上的界定,即认为质量保证金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发包人在承包人提起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以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为由,就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修理、返工、改建的合理费用等损失提出反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2023.06.29955人收看
  •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2023/8/9 18: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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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没有结算怎么起诉: 工程未结算是可以起诉的,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或是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有明确的被告。是谁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就应当以谁为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打官司必须有具体明确的要求,法院才能进行审理判决。 需要向法院提的材料: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你的问题解决,关键在于弄清什么是在建工程抵押,在建工程抵押的成立须具备什么条件。在建工程抵押的法律依据有两个:一是建设部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办法》,该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改造担保的行为。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四十七条规定,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除此之外,我国并没有在法律、法规层面对在建工程抵押作出明确规定。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在建工程抵押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主体条件:抵押人必须是借款合同的债务人,同时也是在建工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人;抵押权人是借款合同的贷款人,这里的贷款人只能是具有贷款经营权的金融机构,通常是商业银行;抵押人不能将其在建工程作为第三方银行贷款的抵押物。2.客体条件: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物必须是抵押人合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合法建造的在建工程;3.形式条件: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在建工程抵押合同生效,并依法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手续。4.目的条件: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目的是继续建造工程,只能为取得在建工程本身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方能将在建工程抵押,而不能为其他贷款将在建工程抵押。你在咨询中提到,河南某房地产公司以其在建工程为郑州某建筑公司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根据上述四个条件,这样的在建工程抵押是不能成立的,也就是说,抵押人不能将其在建工程作为第三方银行贷款的抵押物。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当地房管局违规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相关利害关系方也是可以依法申请撤销的。综上,请你所在公司谨慎操作,识别并防控法律风险。
  •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内容: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含同示范文本(试行) 》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2022.11.2313人收看
  •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2023/8/9 18: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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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拖欠工程款的起诉状怎么写: 1、首部,主要写明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必须有明确的请求对象; 2、正文,包括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 3、尾部,主要依次写明受诉人民法院全称、起诉人名称、起诉时间以及附项内容。
  • 你好,公司口头通知解除合同违法,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也就是四个月的工资。
  •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哪几个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哪几个合同?

    内容: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技术服务,并承担完成约定工程的义务。建设工程合同按照其签订的形式可以分为转包和违法分包。转包和违法分包是指承包单位直接发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没有经过发包人的同意就将其设计、施工或者技术服务转包给第三人,并由第三人按照设计、施工或者技术服务的内容和质量对承包单位进行施工。《合同法》规定:发包人将建设项目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是违法行为。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设计、施工或者技术服务,不符合约定标准与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改建或者重新组织设计、施工,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也应当赔偿。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工程质量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023.01.1130人收看
  •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2023/8/9 18: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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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款拖欠起诉流程是什么 工程款拖欠起诉流程: 1、申请财产保全; 2、写起诉书; 3、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4、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5、法院判决; 6、执行判决。
  • 一般来说,只要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个人签署的协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但是,如果个人签署的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则个人签署的协议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内容:高新法院在审理黄某松与四川普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宏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普宏公司将其承建的成都地铁九号线锦城大道站主体工程中的木工支模、拆模板、脚手架搭拆、混凝土浇筑、保养等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个人黄绍松,涉嫌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的规定,2021年8月,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普宏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违法分包,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关于禁止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规定,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关于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以上1%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普宏公司按照工程合同价款处以罚款10240元。

    2023.02.16599人收看
  •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2023/8/9 18: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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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款拖欠起诉需要材料如下: 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种签约,业主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往信件(书信、电子邮件等)。如业主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商问题的答复信等; 3、各种会议纪要; 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 5、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记录、施工备忘录、施工日报、工长和检查员的工作日记、监理工程师填写的施工记录和各种签证等。
  • 工程监理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当事人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和解,第三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移交指定机构仲裁,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民法典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立法调整及其对建筑法修改的影响

    民法典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立法调整及其对建筑法修改的影响

    内容:民法典建设工程合同立法调整对建筑法修改的启示我国民法典已经颁布并生效,而建筑法正面临进一步的修改。基于私法性质的民法典对原合同法中建设工程合同的立法调整,毫无疑问应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保持一致或者不产生立法冲突,这应引起建筑法修改的高度关注。

    2022.12.1345人收看
  •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2023/8/4 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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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可以申请支付令,需要符合下面条件: 1.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有效。 2.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的义务仅限于给付金钱、有价证券。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债务人。 5.支付令必须是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作出。 支付令受理费参照财产案件受理费的1/3收费。若支付令失效转入诉讼程序,债权人只需补交案件受理费,不会出现二次收费的情形。 支付令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案件,不受债权金额的限制。 二、诉讼方式 1.确定管辖法院 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原告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比较远,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写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① 原告、被告基本情况,原告明知被告下落不明的,应当在诉状中注明该情况,并尽可能提供被告的信息以及原户籍地;② 诉讼请求,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如系给付物的,应写明种类和数量;如系给付行为的,应写明为何行为或不为何行为;③ 事实和理由,是民事诉讼原告对其诉讼请求的佐证和支持;④ 署名和时间,由原告签名或盖章,并签署时间。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3.整理证据 这一步需要我们当事人准备证据资料,制作证据清单。对于欠钱不还这类案件,我们一般要提供借条、转账记录、催款记录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事实的证据,尽可能完整地还原借款过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还款等情况。证据主要证明两点:一是借款合意,二是支付凭证。 4.立案、缴费 即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提供证据。法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 5.等待法院依法判决 在判决履行期内就对方在法院判决的规定时间内还款。 6.申请强制执行 在判决生效后,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对方仍然没把钱全给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和立案一样去法院走流程。
  • 法律上不允许工程分包。工程分包是:工程承包人承包建设项目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未经发包人同意将承包的所有建设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肢解承包的所有建设项目,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让给其他单位,不承担承包项目的技术、管理、质量和经济责任。
  • 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发包人能否解除合同?

    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发包人能否解除合同?

    内容:三、HY公司已完成的建设工程,经鉴定存在很多质量问题,且HY公司明确表示不予修复,致使BJ公司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BJ公司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证据充分,理由正当,予以支持,二、HY公司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任务,其施工的工程虽然存在质量问题,且未经总体竣工验收,但HY公司的钢结构预拼装、组装分项验收、单层钢结构分项工程验收符合要求,BJ公司应按合同约定的包死价300万元支付HY公司工程款,但BJ公司已支付工程款200万元应当扣减,BJ公司尚欠HY公司工程款100万元。

    2023.07.06402人收看
  • 婚内财产协议

    2023/8/3 19: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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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内协议怎么写具有法律效力 婚内财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写法如下: 夫妻双方关系存续期间内,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书,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男女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订,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据此,婚内协议书只要符合了法律规定的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便可以拥有法律效力了。
  • 合同履行的法律原则包括: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平等、协商一致、合同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善良习俗原则。
  • 居间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居间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内容:居间合同受法律保护吗依法成立的居间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签订居间合同后,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要支付居间费用,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023.06.29318人收看
  • 你好,要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工程承包是具有施工资质的承包者通过与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业主)签订承包合同,负责承建工程项目的过程。
  •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的区别(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该什么时候退还?)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的区别(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该什么时候退还?)

    内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1)的规定,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者24个月,具体期限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缺陷责任期届满后,发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质量保修金,质量保证金的退还&rdquo,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rdquo,第二条: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2023.06.30558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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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转让合同如何写才有法律效应_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风险

    股权转让合同如何写才有法律效应_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风险

    内容:股权转让合同写作需要遵循协议内容不违法法律规定,是当事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应。股权转让给有限公司的股东之外的其他人需要经过一半以上的其他股东同意,并且公司其他股东对装让的权利享有优先购买权。

    2022.12.251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