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

导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然就目前情况来看尽量两人友好协商将房产出售,然后一人一半买房所得。但是如果是一方得到房产,那么就应该让得到房产的一方给另一方补偿其房产价值所因得的费用,在合理期限未补偿的可以申请法院查封,如果对方有另外房产那么这套可以强制拍卖。
女方不同意卖,那就找相关机构评估,女方留房,按房价的一半,给男方钱。
正常的话,法院会给房子评估,假如房子是20万的话,那么你俩个十万,如果男方不想卖房子,那么男方就要拿十万个女方。然后更名,把房子更到男方名下,基本上市这样的。
这没有什么同意不同意的,既然离婚,如果房产真的是属于夫妻双方所有,在商量离婚的时候就涉及房产分配。
就算到了法院,也一样要分配。
要么卖了平分资产,如果女方不同意,可以把房产折价后由女方补对应的钱给男方即可,至于补多少,就涉及到是否有老人赡养和小孩抚养的问题了
可以要女方给比市场价低一点的价格一半的钱給男方,房子归女方,一个要钱,一个要房就解决了。
女方不同意就只有按市值的一半付给男方,如果再有意见就法院上诉判决。
不卖吧不好分,谁也不知道应该拿出多少给另一方,或者拿不出这么多钱补偿给另一方。卖了吧,现在房价又这么高买不起新房!借钱吧估计是没人肯借的吧?那只有一个办法了,抵押吧。用抵押的钱补偿给另一方,然后自己还贷款吧[酷拽]
可以用相应等值的钱物置换。如果不行,最终还得走法律程序,要求法院分割相应财产。
不同意就给女方被 你问她拿钱就是了 不行就找法院判 最后的结果也是估价 谁要谁出钱
这没有什么同意不同意的,既然离婚,如果房产真的是属于夫妻双方所有,在商量离婚的时候就涉及房产分配。
就算到了法院,也一样要分配。
要么卖了平分资产,如果女方不同意,可以把房产折价后由女方补对应的钱给男方即可,至于补多少,就涉及到是否有老人赡养和小孩抚养的问题了。
女方把一半的房款折现给男方,一人一半非常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