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财产如何认定_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导读:
房产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以登记作为公式方式,一般看登记在谁名下。
婚前或者婚后,用个人财产购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算作个人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算夫妻共有房产。
婚前或者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算作夫妻共有房产。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两人名下,算作夫妻共有财产,登记在一人名下,则夫妻双方按照双方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婚后一方父母全款为子女购房,且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算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登记在两人名下,算作夫妻双方共有房产。若父母仅是支付首付,由双方共同还贷,仍算作夫妻共有房产。
婚后所取得的所有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车房,比如创办的企业,比如彩票股票获得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为属于个人财产的除外。
1、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另外,在夫妻财产约定中约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范围。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另外,在夫妻财产约定中约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3、推定为夫妻共有财产的情况。夫妻一方不能证明系其个人财产的,依法推定的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来自于婚姻法第17条和第18条的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但我国的婚姻法颁布的时间是2001年,这几年财产形式可以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比如现在的比特币是不是一种财产,如果要离婚如何分割,人类社会经济进步的发展往往意味着对财富和资产的理解的进步,资产本质就是一种共识和理念。
比如现在一些网红的微博帐号和微信,这些帐号都是可以带来很大现金流的,那离婚的时候如何分割,算不算资产,这些新形式的资产,可以说在婚姻法颁布的时候都是没有的,还有诸如网游的帐号,这些虚拟资产当然算做财产,但如何定价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事情。
同样还有很多疑难的问题,比如信托资产,海外的保险资产等形式的资产都是难题,尤其是现在很多股权都以待持刀形式存在,那对代持的资产如何处理和分割也是新的难题。
至于结婚前的彩礼钱、婚礼收的见面礼钱,因为这些钱都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使用的,当然算做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夫妻财产约定制,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在约定财产制的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夫妻财产归属,那么则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确定夫妻共有财产。
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关于《婚姻法》十七条第五项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的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关于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关于婚前个人财产的婚后收益问题,可以分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一方婚前财产的婚后孳息,这种财产产生的利息和其他孳生物应当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2、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增值的部分,属于《婚姻法》规定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一方婚前个人积蓄在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的归属问题,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4、一方婚前用自己的财产投资做公司股东,每年都有分红,股东分红属于投资经营性的收益,既然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较适宜。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作品在出版、上演、播映后而取得的报酬,或允许他人使用而获得的报酬、专利权人转让专利权或许可他人使用其专利所取得的报酬、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的商标所有人转让商标权或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所取得的报酬。
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收入所得的财产。对此主要规定在《婚姻法》的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中。有两个因素需要注意,一个是夫妻关系存续,那么起算点要从领结婚证之日起计算,二是夫妻共同收入的财产,上述第十八条排除了很多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
像彩礼,一般是男方给予女方家庭的,肯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像结婚收到的礼金,如果摆酒时已领结婚证,礼金又是直接给予夫妻俩的,就应视为共同财产。
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1)工资、奖金。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实际中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甚至还存在着一定范围的实物分配,这些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2)生产、经营的收益。生产、经营,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依核准登记,以个体工商户名从事工商经营;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以农村承包经营的名义从事商品经营;以个人合伙的名义从事合伙经营;依据独资企业法或公司法等规定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于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的,一方或双方共同经营所得的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无争议。对于夫妻一方以其个人财产投资、个人经营、个人或者未经对方同意,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投资、个人经营的,因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应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本条第2项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这里的“生产、经营收益”,既包括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人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着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专利权、发明权、发现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知识产权是人身权与财产权的结合,其中的财产权指知识产权人依法享有利用其知识产权获取利益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对于婚后夫妻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只归知识产权人专有,不因婚姻关系而发生共有。
第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要应根据期待权(期待利益)与既得权(既得利益)的理论及有关法律来解决。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就其知识产品尚未与他人订立使用或转让合同,也未自己使用实施,该项知识产权的经济利益只是一种期待权,该项财产权利不能归夫妻共有;如作为知识产权人的夫妻一方已与他人签订了使用合同,无论知识产权人是否已实施得到报酬,该报酬即为夫妻共有财产。
第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成果权,它既是一种财产权,也是一种人身权,具有很强的人身性,与人身不可分离,婚后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权利本身归一方专有,权利也仅归权利人行使,作作者的配偶无权在其着作中署名,也不能决定作品是否发表。但是,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因发表作品取得的稿费,因转让专利获得的转让费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共同财产制关注更多的是家庭,是夫妻共同组成的生活共同体,而不是个人,在这一制度下,夫妻一方经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财产,同个人的工资收入、知识产权收益一样,都是满足婚姻共同体存在的必要财产,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法定继承的财产归夫妻共有,并没有扩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在遗嘱继承中,可以将遗嘱人交由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视为留给整个家庭的财产,如果遗嘱人的本意是只给夫妻一方,不允许其配偶分享,则可以在遗嘱中指明,确定该财产只归一方所有,根据本条第四项和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该遗产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一方的特有财产了。关于赠与的财产,可以将赠与夫妻一方的财产视为赠与整个家庭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赠与人只想赠与夫妻的一方,可以在赠与合同中指明该财产只归其中的一方所有。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项规定属于概括性规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在不断地扩大,共同财产的种类在不断地增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是包括一是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是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是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年11月3日)第2条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包括:一是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资产;二是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三是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四是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五是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六是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只要是婚前你独自出资买的房子,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离婚不作共同财产分割,依然还属于你的房孑!这里主要强调的婚前独立形为,占据主导要素。如果婚前是父母首付的,婚后共同还贷的,即使房屋产权有双方共同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产权应然归出资首付的父母所有。这一点在新修订的婚姻法中,与以往有所不同,己经改动的!强调要把自己的名字过戶到产权的名下,离婚后也得不到房子!这样再要求把自己过到对方房屋产权的名下,己经没有实际意义了!视在谁出资首付,房屋就归谁所有!共同出资首付,离婚后房屋才能共同分割!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和实践一般分为婚前所有的个人的合法收入和所得和婚后的个人的约定的共同财产以外的所有财物与其他都属于个人财产。根据当前的婚姻法实践来看结合中国国情和家庭关系,一般认为从婚姻登记的那一天起已经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了,只是没有举行结婚仪式罢了,如果从哪时来讲两人没有特别的约定两人收入和一切所得可视为共同财产。但是根据咱们中国人的习俗只有两人举办了结婚仪式以后才能光明正大的同居!那么来讲,在这以前的个人收入和一切所得即属于个人财产。刑法上所讲的没收个人财产是指没收个人通过非法手段攫取国家和集体等等一切钱财收归国库!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的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同时《婚姻法》也规定了只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主要如下: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此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也进行补充说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然,对于夫妻共有财产也允许进行约定财产制,双方可以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约定,如果有约定就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就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进行界定。
你属于她,他属于你,这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你们的房产你们的汽车,你们的一切家庭的用品。以及你们家庭的积蓄都是你们夫妻共同的财产。这点是不容置疑的。如果说总是惦记哪些东西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我觉得你这个人就是很危险了。
是不是总在酝酿着一场离婚,酝酿着离婚以后这些财产都归谁呢?我就挺讨厌这种在婚姻的围城中时刻都惦记着如果要是离婚,我怎么办?这些财产怎么分总是有这样的想法。总是有一科要逃离这个家庭的心,我想这个家庭能过好日子吗?这个妻子和你在一起能有一个安全感吗?
作为一个男人,你要承担起照顾媳妇儿的责任。而不是天天算计着要怎么过日子,天天算计着要怎么让自己的妻子得到少一些,自己得到多一点什么事情都愿意和自己的妻子去计较。这样的人注定也会没有什么财产的,因为你的心术不善。对于你这样的人还是敬而远之。作为你的妻子,就应该提防着你,不行的话抓住你的出轨行为,就干脆让你净身出户。
本律师对共同财产回答如下,仅限夫妻共同财产情形:
一、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1、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双方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夫妻生产、创造、经营、收益产生的财产,除约定的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既包括积极的财产(如:贷款购买的房产,房产本身为财产),也包括消极的财产(贷款购房房产上的贷款,贷款也是财产,但为消极财产)
3、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重大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4、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婚姻法》规定的常见的夫妻共所有同财产,仅在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属于个人所有的情况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即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
9、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10、一方在有限责任公司、合作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额;
11、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