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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花
2022/11/23 9:23:32
房产继承纠纷往往是一道难题,这不仅关系个人合法权益,也关系到家人亲情。元甲根据委托人实际情况制定专业方案,帮助其顺利继承北京房产,同时也维护了家庭和谐,法律人不仅有态度、也有温度! -
北京怀柔区离婚律师
2024/4/22 14:45:33
女方离婚能分哪些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你在婚前自己挣的钱,自己买的房子都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要求分割。 彩礼:彩礼是一种赠与行为,原则上办理了结婚登记,也共同生活过以后,就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与男方无关。 房产:除了房子是对方婚前全款买的这种情况以外,否则不管是对方婚前首付、婚后你俩一起还贷,还是婚后共同买的房,离婚时你都可以分得到。 个人生活物品:比如衣服、首饰、化妆品、包包之类的东西都属于你的个人物品,在离婚时是不需要进行分割的,但如果说是家里有比较大额的奢侈品,或是车辆,只要是对方婚后买的,你都有权要求分割。 工资、住房公积金、奖金等收入:婚后双方的这些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有权要求分割。 G票、j金等理财产品:只要是对方婚后购买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也可以要求分割。 婚内父母的赠予:不管是房子、车子,还是大额存款,只要是你的父母赠与的,并且在赠与协议中明确只赠与你一人的财产,就都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继承父母的遗产:如果你的父母在去世前留下遗嘱明确只继承给自己子女一人,那你父母的遗产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割。 离婚损害赔偿:如果对方婚姻中有家B、出G、虐待等过错行为,你可以要求对方给予一部分补偿,只不过实务中靠当事人自己的力量争取到的比较少。 -
黄东洁
2022/9/5 10:56:28
【🚩90%的人都不知道,离婚时除了房子、车子、票子,还能分这些?!】 1)对方法定继承所得的财产 2)对方婚内形成的公积金 (婚内所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养老保险个人所缴纳的部分 4)部分一方婚前的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 (例:婚前的股票、房产,因双方在婚内进行打理而产生的投资收益、租金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些隐藏的财产,离婚时你都主张分割了吗? -
要账最直接有效的办法
2024/4/16 9:41:53
人死债消,是债权方死了消还是债务方死了消?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那如果出借人去世后,借款还需要偿还吗?债权是否会随着消失呢?近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出借人因病去世,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债权。 债权是否会随着消失呢?这玩意拿屁股想也不能消失吧。 前段时间发行了个50年国债,你这要说债权人去世。我靠,债权没了,那可好玩了。那谁还敢买? 回到本文。2018年2月11日,曾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巫某借款40000元,月息1分,并出具《借条》一张,双方未明确约定借款期限,期间巫某多次向曾某催讨借款,曾某以生意难做,手头没钱为由推脱还款。2022年5月2日,出借人巫某因病去世,巫某的父亲、妻子及两个儿子四人作为巫某的法定继承人,多次联系曾某催还借款本金40000元及利息,曾某屡次以巫某人死债消,经济困难为由拒绝还款。无奈之下,巫某四个法定继承人便将曾某起诉至法院。 法官说法:人去世后,合法的债权债务并不会消除。如果债权人去世,则合法债权会作为债权人的合法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可以作为新的债权人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人去世,应用其遗产来偿还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换而言之,就是只要债务人去世没有遗产,继承人也不愿偿还,就可以合法赖账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3/17 11:09:13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崔玉君律师,擅长领域: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婚姻继承等,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对最新法律动态及司法实践能够准确把握,还善于从整体把握谈判及诉讼策略,力争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北京离婚诉讼律师咨询
2024/4/3 14:45:02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携手双井街道广外南社区党组织共同举办公益普法活动。 元甲律师事务所律师结合身边具体的案例向居民进行科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知识,用通俗易懂的案例将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讲述得简单有趣。 帮助居民识别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的消费陷阱。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时,及时通过有效的途径进行维权。 同时,结合社区居民关心的家事问题,将“和谐家庭与家业常青”为主题的婚姻家事公益讲座带进社区。 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对婚姻家庭中经常会遇到的夫妻财产与债务,遗嘱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地诠释与解读。 用元甲律所办理的实际案例讲述家庭中财产的争议问题,并给出遇到同类问题的解决方案,提前避免家庭矛盾,促进和谐家庭。现场帮助居民解答遗嘱、遗产继承的相关问题,得到现场居民的满意称赞。 聚焦居民生活中常见的矛盾纠纷、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逐一进行详细讲解,真正实现了普法“零距离”。 坚持“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党员律师”走入社区(村),开展“三民三共”公益服务,不仅帮助社区居民对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知,也拉近了律师与社区居民的距离,展示了元甲党员律师的社会责任和担当,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区,增强社区治理能力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
2022/12/3 16:37:31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房产继承纠纷往往错综复杂,需要咨询专业律师才能维护合法继承权益!运用专业能力与谈判经验帮助委托人成功调解纠纷,合理获得房屋补偿款! -
欠钱不还怎么办
2024/4/16 9:19:42
【法律问题在线咨询】借款人死亡,债务会消失吗?2018年8月,张某托我亲戚介绍,向我借了7万元,用于周转其夫妻经营的店铺,当时他一个人向我打了借条。但一直未还款。今年春节我得知张某因病去世了,请问这笔帐我还能要回来吗? 《民法典》对此作出了规定,借款人去世了,其继承人继承了其遗产,应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其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张某的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其债务进行清偿,该债务不会因张某去世而自然消灭。 -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24/4/12 11:45:05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他们同样享有受抚养权、教育权、继承权等各种法定权利。帮助母亲获得非婚生子的抚养权,获得一次性抚养费38万元,希望小朋友快乐健康成长,未来无限精彩! -
北京门头沟离婚律师
2024/4/19 15:02:13
同居期间形成的财产应如何分割? 1)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其本人所有。 2)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如果查明属于按份共有关系,则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分享权利;如果查明属于共同共有关系,则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如果无法查明,视为按份共有,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予以分割。不能确定出资份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3)对于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或按份共有的除外。 -
元甲婚姻家事
2024/4/2 19:51:07
每年收费2万与张三“假结婚”,帮忙落户北京!后突发意外去死,可获得120万赔偿,张三带着自己的两个孩子出现要求分割赔偿款及继承遗产,法院未认可孩子是继承人。 法律没有假结婚一说,领了结婚证就是真夫妻,有权利按法律规定继承遗产。 为了减损,我们查到对方张三名下有购房并有按揭款,银行是邮政储蓄,法官给开了调查令,大家猜猜能查出哪些信息? -
欠钱不还怎么办
2024/4/23 11:00:53
父债子偿,天经地义? 父母的债务子女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除非父母去世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这种情况下,子女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其父母债务的偿还责任。超出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需偿还,除非自愿。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对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也不需要负责清偿。 -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2024/3/14 10:57:22
【分享】好消息!继承父母房产不需要公证啦!最新出台的新规,减轻了我们继承人的负担,也方便了我们的生活。现在,只要我们能够证明自己是合法的继承人,就能够直接进行房产继承登记手续,无需再进行公证。这不仅节约了时间和精力,而且还能够省下一大笔公证费。这对于很多朋友来说都是好消息! 但是,虽然新规放宽了继承的条件,但是也需要我们注意一些细节。例如,我们需要确保自己是合法的继承人,且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同时,我们还需要认真核对房产登记簿和房产证等相关信息,确保无误。 总之,新规的出台对于继承人而言是一个好消息,让我们更加顺利、方便地继承父母的房产。但是在具体操作时也要认真仔细,以防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让我们一起关注新规的实施,为自己的继承权利保驾护航! -
姚平
2023/5/5 9:12:31
🚩很多女性在离婚时,都不知道【夫妻共同财产】是怎么回事。 夫妻共同财产=约定的共有财产+法定的共有财产 1.约定的共有财产,就是两口子之间的夫妻财产约定,夫妻财产协议中怎么写的就是怎么回事。 2.法定的共有财产,主要包括了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类、知识产权的收益类、继承或赠与所得、投资收益、养老保险金等。 财产问题往往是离婚时争议最大的,想要争取财产,首先搞清楚出有哪些。 -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2024/3/14 10:56:53
近期有朋友向我咨询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现在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下。 在我国,遗产继承是有明确规定的。遗产继承的顺序首先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遵循"近则居之"的原则,即越接近先继承。若在该顺序中有人身故或放弃继承权,则轮到下一级继承人。 在继承的方式上,按份数继承是最常见的。未成年人的遗产不参与继承,由监护人代管。若亲属全部放弃继承或者不存在继承人,遗产则归国家所有。 如果被继承遗产的价值较高,遗嘱就显得尤为重要。遗嘱可以规定符合文化传统的继承顺序,也可以选择预留部分财产给其他人或机构。 最后,建议大家平时多与家人沟通,及时办理相关法律手续,更好地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利益。 -
北京西城区离婚律师
2024/4/23 11:53:25
离婚时容易被漏掉的五类财产!在离婚过程中,有时候会忽略掉一些重要的财产: 1工资奖金和其他收入: 我有很多客户对配偶每月的具体收入一无所知!更别提季度奖金或年终奖了,这种情况导致离婚时很容易忽略这笔钱。 其他收入通常指的是作为公司股东的分红收入,或者是将知识产权授权给他人使用所获得的收入。夫妻多年,你是否知道你的配偶投资了哪些公司,成为了公司的股东,并享有股东的分红收入?又或者你的配偶是否是技术专家,名下拥有多个商标、专利或着作权,每月都有人支付使用知识产权的费用? 这些收入范围广泛,而且相对隐秘,因为并非在固定时间收到,所以很难被发现。所以,不妨仔细查查! 2婚姻期间继承或他人赠送的财物: 因文化习俗的原因,许多人认为这些财物应该归对方所有。然而,根据法律规定,婚姻期间继承或他人赠送的财物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主张一人一半。 3借出去的钱: 你是否知道你的配偶向兄弟、闺蜜或亲友借了多少钱?在婚姻期间借出去的钱都算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因此,在离婚时,你有权追回这部分借出去的钱的一半。 4住房补贴和公积金: 这部分财产很隐秘,因为与个人银行账户挂钩,有的公积金被领取后迅速转移,有的则存放在指定账户中,不一定能提取。然而,这部分财产是在婚姻期间实际所得的,你有权主张分一半。 5奢侈品和首饰: 这些东西最容易被忽略,但却是最具有保值价值的财产。在离婚时,你应该对这部分财产有所了解,并要求你应得的份额。 -
姚平
2022/12/3 16:12:28
🚩《民法典》继承编第1125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北京怀柔区离婚律师
2024/4/22 14:57:00
离婚财产7大必知分割原则:在离婚的漩涡中,财产分割往往是最令人头疼的问题之一。但别担心,最新法律规定为女性权益提供了坚实的保护。这里详细解读给你听,确保你在分割战中能够守护自己的财富。 1、婚前财产,岿然不动: 婚前你个人的存款、房产、汽车等,都属于你个人所有。重要的是,即便这些资产在婚姻期间升值,增加的价值也归你所有。记得保存购买证明,这是你的护身符! 2、专用物品,私人专属: 你的化妆品、首饰等日常用品,无论价值多少,都属于你个人。而那些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奢侈品,哪怕是婚后购买,也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合理分割。 3、个人遭遇,赔偿归你: 任何因个人遭遇(如车祸、伤害等)获得的医疗费用和赔偿金,均视为个人财产。这是因为这些赔偿是针对你个人身体或心理遭受的损害,与对方无关。 4、遗产继承,明确界限: 如果你从亲属那里继承的遗产或受赠,且遗嘱或赠与协议中明确指出仅属于你个人,那么这部分财产就不属于共同财产范畴。确保遗嘱或赠与协议的清晰明确是关键。 5、父母赠予,独你所有: 如果你的父母在婚内赠予你财产,并明确表示这份财产只属于你,那么无论是房产还是其他形式的财产,都应视为你的个人财产。为避免纠纷,最好有书面的赠与协议。 6、财产协议,个人自定: 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姻期间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明确哪些财产属于个人,哪些属于共有。这一协议在离婚时会成为重要依据,确保你的个人财产不受影响。 7、嫁妆彩礼,独立存在: 无论是你婚前的嫁妆还是收到的彩礼,只要它们没有被用作夫妻共同生活费或与共同财产混合,这部分财产在离婚时也应视为你的个人财产。 -
姚平
2022/9/7 18:46:05
离婚协议中,6条约定是无效的? 1.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在不违法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自由,不受他人干涉。 2.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生育权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不因与他人协商而受限制。 3.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4.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这是对子女的赠与,要以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为准。 5.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18周岁以后,若子女没有出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状况,父母的法定义务即告解除。 6.处分他人财产 。夫妻双方只能处分自己财产。 -
北京朝阳区离婚律师
2024/4/19 11:54:56
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才某与张某于2004年通过网络相识,2006年6月1日登记结婚。2008年10月30日生一女才小某。2011年11月16日,才某出资500000元成为某公司股东,占注册资本的9.1%。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才某通过诉讼继承其父名下北京市朝阳区房屋一套,房屋产权证还在办理中,才某因继承该房屋产生共同债务1663876元。2013年底双方开始分居,2015年4月22日,才某与R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才某将其在某公司的出资50万元以货币方式全部转让给R公司,同日完成了股东变更登记。R公司2015年3月22日成立,唯一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是才某母亲郭某,注册资本金只有10万元。《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转让对价50万元始终未支付。2015年5月,才某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同年6月份被朝阳法院判决驳回。2016年才某再次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因为发现才某与其母可能有恶意串通、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张某申请暂时中止离婚案件审理并另案起诉要求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才某与R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才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才某上诉维持原判。 -
姚平
2023/4/27 17:21:03
🚩这4种情形独生子女不能全部继承父母遗产 1、父母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将遗产赠与外人 2、父亲先于爷爷奶奶过世或母亲先于姥姥姥爷过世 3、父母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再婚 4、父母过世未留遗嘱,且子女已经结婚 ??? -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
2024/4/16 14:33:06
遗产继承纠纷,法官只认可这10个证据! 1、提供由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被继承人s亡的证明书。 2、提供被继承人遗产状况的证据材料。 例如: 财产清单、不动产产权证书、存款单、车辆行驶证等说明遗产的位置、数量、质量和特征的证据。 3、提供被继承人生前婚姻、生育和收养子女状况的证据材料 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sfz号码、在世或者s亡时间等基本情况。 4、应提供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尽扶养义务的证据材料。 5、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包括经过公证的遗嘱) 对自书遗嘱,应提供该遗嘱确系被继承人自己书写的证据材料。 对口头遗嘱,要提供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的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名单。 6、当事人如果放弃继承权利的,应提交其亲笔书写的弃权书 如果认为当事人中有不应享有继承权的,也应提供其丧失继承权的证据材料。 7、如果当事人是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 则应提供自己对公婆或者岳父母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证明材料。 8、如果当事人是被继承人的妻子,主张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应当提供医院开具的自己已怀有身孕的诊断证明。 9、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10、提供与本案有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
宋官骐|元甲律所
2023/4/11 18:43:40
🚩这4种情形独生子女不能全部继承父母遗产 1、父母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将遗产赠与外人 2、父亲先于爷爷奶奶过世或母亲先于姥姥姥爷过世 3、父母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再婚 4、父母过世未留遗嘱,且子女已经结婚 ??? -
北京海淀区离婚律师
2024/4/19 15:38:03
离婚后作为继承人的夫妻一方放弃继承,夫妻另一方能否主张放弃继承无效或赔偿损失? 作为继承人的夫妻一方对继承权的处分无需征得夫妻另一方的同意。夫妻另一方主张放弃继承无效或赔偿损失的,一般不予支持。如果夫妻另一方举证证明作为继承人的夫妻一方放弃继承权而不履行法定义务导致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其关于放弃继承无效或赔偿损失的主张,应予支持。 -
姚平
2022/11/17 10:17:01
接了三起“假结婚”的案件,有为了北京购房指标的,有为孩子落户口的,有为多分拆迁利益的,婚前都签了类似下面的协议,但协议不规范,在对方不同意离婚时,法院对假结婚这一说辞不认可,认定双方感情没有破裂,判决不予离婚。 还有一起假结婚案件,在婚姻期间内意外去世,假结婚对象作为继承人主张了100万元的赔偿! 签的协议一定要规范,规避后续带来的风险,前提备注是因为什么原因签协议。 -
欠钱不还怎么办
2024/4/23 11:09:47
起诉前一定要知道的十二个问题 1民间借贷案件,向哪个法院起诉? 2民间借贷案件,起诉要准备哪些证据? 3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吗? 4民间借贷案件,己方的律师费可以要对方承担吗? 5民间借贷案件,可以向对方主张利息吗? 6出借人可以将民间借贷中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吗? 7民间借贷案件,诉讼时效为多长时间? 8民间借贷案件的诉讼时效已经过了还能再去起诉吗? 9民间借贷案件,利息最高不得超过多少? 10、民间借贷案件,是父债子还吗? 11、夫妻一方所签订的借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12、民间借贷案件,债权可以继承吗? 除以上内容外,提示大家在起诉后,第一时间申请财产保全是最有效的方式,很多人因为错过的最佳时期,等到老赖把财产转移了,这时候想要拿回自己的钱都很晚了。 -
黄东洁
2022/11/29 15:26:04
“继承难”当事人父亲去世,因为年代久远,爷爷和奶奶早年离婚,后奶奶再婚,再后来爷爷去世,他们都没有见过爷爷,可是父亲去世得证明爷爷和父亲的亲属关系,还得证明爷爷已经去世,才能继承,当事人无法处理,委托我们之后,历尽曲折终于将两套房产继承完成,送予两面锦旗表示感谢!! -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2024/3/14 10:57:12
父母一方还活着能继承房屋吗?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考虑到房地产的重要性以及继承制度的限制,我们需要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父母一方的继承权存在于: 1. 父母只有一个的情况下,其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时候,父母生前拥有的房屋是应该继承的。 2. 父母都有的情况下,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父母对房产享有同等权利,所以没有必要继承房屋。 当然,法律也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会对继承产生一定的影响。 例如,如果父母没有怀孕,或者生育的儿女在生前先于父母去世,那么才会有其他亲属参与继承的权利;如果父母双方一方不同意继承,也需要申请法院进行干预;如果父母拥有多处房产,而其子女想要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分配,又需要考虑合理的分配方案等等。 综合来看,父母一方还活着,其房产的继承权并不影响子女对其遗产的享有权利。当然,在具体的继承过程中,还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家庭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合法合理的继承过程。 -
2022/11/17 10:22:14
接了三起“假结婚”的案件,有为了北京购房指标的,有为孩子落户口的,有为多分拆迁利益的,婚前都签了类似下面的协议,但协议不规范,在对方不同意离婚时,法院对假结婚这一说辞不认可,认定双方感情没有破裂,判决不予离婚。 还有一起假结婚案件,在婚姻期间内意外去世,假结婚对象作为继承人主张了100万元的赔偿! 签的协议一定要规范,规避后续带来的风险,前提备注是因为什么原因签协议。 -
北京东城区离婚律师
2024/4/19 16:25:40
2024离婚新规出台, 新增12条: 2024年离婚新规正式生效,女性朋友们必读!掌握这12条关键法律知识,守护自己的权益: 1 婚内购房,不论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 婚后所得的工资收入以及继承的遗产(除非特别指定只给一方)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若未领取结婚证或领证后未共同生活,离婚时彩礼需退还。 4 对于离婚时年仅2周岁的小孩,一般判给女方抚养;满8周岁时,需考虑孩子的意愿。 5 婚内对方赠予第三者的钱财(包括520、1314等特殊金额),原配有权要求追回。 6 作为家庭主妇长期照顾家庭而无工作者,离婚时有权申请经济补偿。 7 若因出轨或其他过错导致离婚,过错方可能面临少分部分财产的后果。 8 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继承权,与婚内子女拥有同等权利。 9 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导致离婚,必须通过协议或起诉程序进行。 10 协议离婚需经过30天的冷静期,而起诉离婚则不受此限制。 11 网上离婚申请需经双方同意,但可自行随时发起。 12 未领取结婚证则不构成婚姻关系,即使共同生活或有子女,也只需直接分开,无需遵循法定离婚程序。 -
张芸
2024/2/6 11:44:52
新年将至,又成功调解一个继承纠纷案件,阖家欢乐才有年味!侄女与姑姑因北京西城区房产继承产生纠纷,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以诉促调”,促成一家人和平解决矛盾,帮助当事人获得151万元房屋折价款!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指导服务。 -
交通事故案例
2024/4/18 12:01:52
案例 | 醉酒发生交通事故,如何索赔?2014年3月1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黑龙潭路H10047号路灯杆处,柴先生驾驶轻型普通货车由东向西行驶,适有杜先生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时进入道路左侧,轻型普通货车前部与小型轿车右侧相撞,造成柴先生受伤,两车损坏。杜先生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杜先生负全部责任。杜先生所驾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此次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柴先生将杜先生的继承人及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抗辩称杜先生是醉酒驾驶,故不同意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法院经审理认为,此次事故经认定杜先生负全部责任,杜先生所驾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故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对第三人柴先生的赔偿义务系法定义务,不得以司机杜先生系醉酒驾驶而免除其法定赔偿义务,故对于保险公司的该抗辩理由,法院不予采信,但保险公司在向第三人柴先生履行赔偿义务后可以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追偿。 -
姚平
2022/12/3 19:22:29
1,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2,《民法典》在原《继承法》规定的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的基础上,将遗嘱形式扩展为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遗嘱,使我们在立遗嘱的选择上形式更多,也更加规范。 3,为了促进遗嘱人意思自治的实现,《民法典》还取消了公证遗嘱的最高效力地位,构建起多种遗嘱形式效力平行的格局,有助于保障人们利用遗嘱形式处分财产的权利。 -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
2024/4/7 12:07:47
【案例分析】父亲将10岁儿子房屋赠给自己,法院:赠与协议无效!王先生以其子10岁王陆(化名)监护人名义,代为签订赠与合同,将王陆名下一套房屋赠与王先生本人,后王先生去世。王陆(母亲江乙为法定代理人)将王先生父亲老王诉至法院,要求确认王先生与王陆签订的《赠与协议》无效。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王先生与王陆签订的《赠与协议》无效。 王陆诉称,王先生与江乙系夫妻关系,育有一子王陆,后因双方离婚,约定王陆由王先生抚养。老王系王陆的爷爷,涉案房屋系老王拆迁所得安置房,为保障未成年人王陆的生活,老王将该房屋赠与王陆所有,王陆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一直由老王保管。 在王先生病逝后,老王与王陆系王先生唯二继承人,老王发现王先生私自以王陆监护人的身份,向房屋登记主管部门申请挂失了案涉房屋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提交了补正申请,然后以王陆监护人的身份将该房屋赠与给已方,以代王陆签字的方式签订了一份赠与协议,将该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我方认为王先生作为其法定监护人,擅自处分了属于我方的财产,侵犯了我方的合法权益,现王先生已经死亡,该房产即将被作为遗产予以分配。 老王辩称,同意王陆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王陆尚未成年,王先生作为王陆的监护人,应当保护王陆的权益不受侵害。但是其却擅自以王陆名义申请挂失房产证、将案涉房屋赠与给自己,并非为了王陆的利益,王陆也并不能从上述行为中获利,则王先生将王陆的财产赠与自己的行为应当视为无效。法院最终判决王先生与王陆签订的《赠与协议》无效。 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
北京昌平区离婚律师
2024/4/19 14:48:00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孳息和自然增值除外。 -
周春花
2022/9/6 17:22:58
🚩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不履行相应义务的,还能继承遗产吗? 实践中,为使自己生前有人供养或者将来有人替自己完成遗愿,部分遗嘱人会在遗嘱、遗赠扶养协议中要求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履行一定的义务,以此作为他们取得遗产的条件。《民法典》第1144条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因此,对于遗嘱、遗赠中附加的义务,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无条件地履行。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接受遗嘱的全部内容,不能只享受权利不去履行义务。但是,在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可以不履行遗嘱附加的义务,如遗嘱中所附加的义务不合法、违背社会公德,或者附加的义务根本无法履行或不能履行等。另外,如果履行义务所需要的费用超过遗产的价值,那么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便可以不履行。如果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所附的义务是合法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有条件履行而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
北京丰台区离婚律师
2024/4/22 15:11:59
在离婚过程中,财产分割常常成为夫妻双方关注的焦点。了解什么属于个人财产,什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公平、合理的财产分割至关重要。 首先,我们来看看什么属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3.一方因遗嘱或者赠与获得的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 接下来,我们聊聊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获得的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获得的知识产权收益;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屋产权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等。 在离婚时,这些财产应按照夫妻双方的贡献、婚姻期间的付出等因素进行合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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