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1475 | 好评:245
经验丰富态度好解答快 -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1174 | 好评:530
经验丰富态度好解答快 -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46 | 好评:214
经验丰富态度好解答快 -
联系方式
4009996279
帮助人数:1202 | 好评:270
经验丰富态度好解答快
-
姚平
2022/12/8 13:27:30
🚩不要挂名对方公司的法人、高管或股东。 离婚时,对方可以把大额债务都解释成用于公司经营。这就是典型的“共同经营”,属于共同债务。 🚩取消手机指纹开机,设置锁屏密码和sim卡的PIN码。避免对方用你手机或拔出sim卡插到其它手机里使用——搞网络借贷,向债权人发出确认/追认债务的短信。这样个人债务就变成共同债务了。 🚩要掌握对方的银行账户、保险单、股票账户。 离婚时,如果没有这些财产线索,等于分割不了对方的财产。除非你能找到有资源的人,花重金查询。 -
答律师回复中...
-
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有哪些?
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有哪些?
内容: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有哪些?
德宏
2023.05.1015人收看 -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23/3/31 11:32:04
汤女士发生交通事故后驶离现场,交警认定汤女士承担全责,伤者起诉要求汤女士承担几十万的赔偿,保险公司却以汤女士逃逸为由拒绝赔偿,无奈之下汤女士委托元甲律师维权,在元甲律师的据理力争下,法院最终判决由保险公司对伤者进行赔偿,汤女士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元甲律师的专业又一次得到印证。 -
答甲乙双方洽谈有关工程建设事宜,应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本责 任书约 定范围内进行,严禁搞不正当交易你好,根据实际情况签字或者盖章了。盖电子章 电子签名
-
建设工程纠纷怎么确定管辖法院
建设工程纠纷怎么确定管辖法院
内容: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28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按照不动产专属管辖确定受诉法院,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律由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还包括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德宏
2023.05.10100人收看 -
张嘉娱
2022/12/6 19:12:41
要账的路确实很漫长,但是只要决心开始还是有方法的✊ 本案曹先生为了异地要账长达两年之久,对方一直各种理由搪塞推托,后经介绍找到了北京大律武威运营中心,大律团队戴晓晨律师用专业的经验和沟通技巧让对方在没有开庭就将借款足额还上,并另外支付了相关的费用,曹先生做梦都想不到有这么快,非常感谢随后来送锦旗特别致谢! -
答建设工程承包方式如下:1。建设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总承包是指业主委托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全过程或多个阶段的承包。2.建设工程独立承包。3.建设工程联合承包。
-
建设工程包含哪些工程
建设工程包含哪些工程
内容: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与服务。
德宏
2023.05.1032人收看 -
答律师回复中...
-
建设工程招标方式有哪几种
建设工程招标方式有哪几种
内容:建设工程招标方式有多种,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又分为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根据规定方式的不同,所采用的时间长短不一,一般都是在招投标之前。招标公告通常要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地点、规模、资金来源等;投标邀请书一般是向潜在投标人发出号召,以获得参加投标资格。这种方式是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最常见的方式。建设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招投标。
德宏
2023.01.2939人收看 -
答律师回复中...
-
什么叫建设工程反索赔(工程反索赔是指)
什么叫建设工程反索赔(工程反索赔是指)
内容:反索赔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延期工期的反索赔,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承包方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没有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和内容,延迟交付工程,影响了发包方对施工项目的使用和营运生产,造成发包方的经济损失,在工程中业主以及承包方都有权向对方提出索赔请求,如果一方认为自己的利益因为对方的行为而遭受到损失,那么就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工程索赔,另一方也可以进行工程反索赔,那么,什么叫建设工程反索赔,都包括哪方面。
德宏
2023.01.1651人收看 -
答不管工程款是否结算,如果希望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首先就是要却确认双方存在发包承包关系,承包人完成了一定的工程量并质量合格,依法应当获得工程款。如果有建设工程合同,就按照合同的约定计算出应得到的工程款,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明。
-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2018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2018
内容: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以及涉及结构安全、工期、质量等因素的非永久性工程项目。如:地下空间工程、隧道工程和地铁建筑工程;在本规范发布之日前已竣工的工程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本规范发布之日后相应类别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调整内容包括: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GB/T50500)同时废止。建设单位应在实施本规范时对其所采用的计价依据与其他计价依据进行必要的说明与认可;已发布的计量规则与本规范不一致的,应按照本规范执行;施工合同(协议)是施工合同和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计价以施工合同为准。
德宏
2023.01.102146人收看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10/13 14:56:37
结婚时需要两人双向奔赴,离婚时需要个人谨慎对待!元甲律师对各类夫妻财产进行详细整理,帮助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中获得房屋折价款、财物等最大权益。 -
答建设工程承包的定义如下:承包商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格。承包建设项目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根据我国法律,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
建设工程挂靠的责任承担
建设工程挂靠的责任承担
内容:建设工程挂靠的责任承担: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应就工程质量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对于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对外履行合同的责任问题;对于挂靠的实际施工人能否越过被挂靠人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问题
德宏
2023.05.04143人收看 -
张芸
2022/9/2 16:51:27
🚩妻子在车上安装定位,侵犯的是丈夫的隐私权还是个人信息利益? 丈夫在本案一审主张其隐私权以及个人信息利益受到侵犯,一审法院认定妻子侵犯的是丈夫的隐私权,妻子上诉对此予以否认。本院认为: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隐私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重要的人格权利。而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因个人信息之“信息”范围涵盖的多样性,其不可避免的与隐私权中的私密信息发生交叉重合。但尽管如此,也不可将隐私权中私密信息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同等看待。 🍀个人信息侧重保护自然人的信息决定自由,只有经过自然人同意以及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时,他人方可以依法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自然人的个人信息。 🍀而隐私权侧重于保护信息的内容,即未经他人同意,不得以拍摄、窥探、公开等方法获取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或干扰他人的私生活安宁。 🌷可见,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着细微的差别。在具体案件中,应该结合加害人的主观目的、手段方法等综合判定。 本案中,依据现有的证据显示,妻子主张其于2020年9月17日在丈夫名下雪佛兰牌轿车(车牌号:京xx)排气管后面安装定位器,目的在于随时知晓车辆位置。妻子与丈夫属于夫妻关系,通常情况下,如果安装定位器用于车辆安全保护,大可不必向相对方予以隐瞒。 由于妻子对其行为无法作出合乎常理的解释,因此,合理的分析就是,其安装定位器目的在于探知丈夫的行踪信息等。 🔥🔥但是,如果行为人收集他人的行踪信息不在于获取相关数据,而是为了窥探该行踪信息背后所隐含他人的私生活秘密,由此就进入了隐私权的保护范围。 从庭审中可以得知,妻子与丈夫的夫妻关系已出现裂痕,亦进行了婚姻诉讼。联系到本案,在无其他合理解释时,认定妻子通过安装定位器获取他人隐私的主观目的这一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 🔥🔥因此,妻子所侵犯客体是丈夫的隐私,而非个人信息,即以“跟踪”的方法对丈夫私生活安宁和私密活动进行“窥探”,一审法院对此认定准确。 -
答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甲建设公司与乙置业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对双方进行招标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了变更。根据《民政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中标人产生后,由招标人依据投标报价、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承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报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损害发包方利益的其他协议。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因此,甲建设公司与乙置业公司的结算依据应为双方签订并经过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如何追讨建设工程欠款
如何追讨建设工程欠款
内容:一、协商建设工程的欠款人一般都比较强势,无论是发包人欠款,还是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欠款,他们都有各种理由不支付工程欠款,如工程质量有问题、工程延期、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携款潜逃、发包人拒不结算、拒不验收等等,但千万要注意不被蒙骗,只要建筑工程验收是合格的,这些都不是拒不支付工程欠款的根本理由,被欠款人为尽快能够拿到工程款,往往会做出较大的让步,只要不亏本甚至少亏本的情况下,都可以达成协议,但即便这样,欠款方也不一定会领情,多数情况下,欠款方希望达到的目的是能不给就不给、能拖就拖,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子。
德宏
2023.03.07539人收看 -
李广荣
2022/9/5 10:56:28
经常有人问我,交通事故全责如何翻盘?每个案件有不同之处,我只能回答:服务为本。 伤者因自己全责解除了委托合同,元甲律师在没有委托的情况下,仍坚持利他之心,关爱之心,不轻言放弃。让家属带着自己经过崎岖的山路来到现场亲自查勘,指导复核,最终复核成功,伤者重新委托。帮助伤者拿到应得的赔偿,元甲人做到了! -
答建设项目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应当留置该动产作为债权担保的权利。中国法律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保留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优先补偿动产。
-
建设工程流程
建设工程流程
内容:建设工程流程(Project process)是指建设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的各个阶段。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工程流程分为准备期、实施期。在施工前,需做好准备工作。如开工前的筹备工作,做好人员、材料的储备,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在正式开工前,还要组织好材料采购、设备制造、安装等相关事宜,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准备期是指工程进行中所需要的各种条件如场地及施工机具、设备等都要已有的情况下才能开始工作或进行建设。
德宏
2023.01.2914人收看 -
答确定工程争议案件双方的住所地是否在工程所在省级行政辖区。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管辖的确定依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而建工领域中的劳务分包合同,则可以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以上则是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划变更管辖法院确定方式。
-
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发包人能否解除合同?
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发包人能否解除合同?
内容:三、HY公司已完成的建设工程,经鉴定存在很多质量问题,且HY公司明确表示不予修复,致使BJ公司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BJ公司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证据充分,理由正当,予以支持,二、HY公司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任务,其施工的工程虽然存在质量问题,且未经总体竣工验收,但HY公司的钢结构预拼装、组装分项验收、单层钢结构分项工程验收符合要求,BJ公司应按合同约定的包死价300万元支付HY公司工程款,但BJ公司已支付工程款200万元应当扣减,BJ公司尚欠HY公司工程款100万元。
德宏
2023.07.06402人收看 -
李楠楠
2022/9/8 20:42:23
签了和解协议后,对方拒绝履行或者履行一部分剩余部分拒绝履行怎么办? 别担心!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后可到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确认后即具有了强制执行性,当对方拒绝履行时,我们可以凭借双方签署的协议到法院要求强制执行[玫瑰] -
答律师回复中...
-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的区别(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该什么时候退还?)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的区别(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该什么时候退还?)
内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1)的规定,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者24个月,具体期限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缺陷责任期届满后,发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质量保修金,质量保证金的退还&rdquo,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rdquo,第二条: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德宏
2023.06.30558人收看 -
答建设施工合同争议可以约定仲裁。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内容:高新法院在审理黄某松与四川普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宏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普宏公司将其承建的成都地铁九号线锦城大道站主体工程中的木工支模、拆模板、脚手架搭拆、混凝土浇筑、保养等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个人黄绍松,涉嫌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的规定,2021年8月,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普宏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违法分包,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关于禁止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规定,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关于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以上1%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普宏公司按照工程合同价款处以罚款10240元。
德宏
2023.02.16599人收看 -
建设工程纠纷主要分为哪些种类?
建设工程纠纷主要分为哪些种类?
内容:建设工程纠纷主要分为:工程质量纠纷、施工合同纠纷、付款问题纠纷、工期拖延纠纷等。具体如下: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付款问题纠纷 3、工期拖延纠纷 4、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争议
德宏
2023.01.10145人收看 -
2022/12/7 11:22:29
🚩女方怀孕期间、生孩子后一年之内或流产后6个月内,双方无法离婚吗? 虽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这种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是可以的。之所以这么规定,是为了保护女方的权益,但是如果女方认为需要离婚,是可以离婚的。 如果女方有重大过错,即使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仍然有权提出离婚请求。女方有重大过错,如女方与他人通奸,怀孕的孩子或所生的孩子或者流产的孩子根本不是男方的孩子,或者女方有严重的家庭暴力,或者女方有刑事犯罪行为,等等。 -
建设工程质量异议怎么处理
建设工程质量异议怎么处理
内容:缺陷责任期是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除外)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此,笔者选取了(2021)最高法民终340号民事判决,首先,该判决对于质量保证金进行法律概念上的界定,即认为质量保证金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发包人在承包人提起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以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为由,就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修理、返工、改建的合理费用等损失提出反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德宏
2023.06.29954人收看 -
2022/11/30 19:08:16
🚩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男方彩礼给了女方,但婚还没有结两人就分手了,或者双方虽然结婚了,但根本没有生活在一起或者生活在一起很短的时间就离婚了,这些情况下,男方是否有权将彩礼要回来?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哪几个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哪几个合同?
内容: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技术服务,并承担完成约定工程的义务。建设工程合同按照其签订的形式可以分为转包和违法分包。转包和违法分包是指承包单位直接发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没有经过发包人的同意就将其设计、施工或者技术服务转包给第三人,并由第三人按照设计、施工或者技术服务的内容和质量对承包单位进行施工。《合同法》规定:发包人将建设项目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是违法行为。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设计、施工或者技术服务,不符合约定标准与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改建或者重新组织设计、施工,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也应当赔偿。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工程质量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德宏
2023.01.1130人收看
- 当心“借钱不还”还可能构成诈骗 ...
- “忠诚协议”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 ...
- 没有公证过的遗嘱有法律效力吗_ ...
- 逮捕和刑事拘留有什么区别
-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离婚时是否有效 ...
- 国家占用民房赔偿标准,国家占用 ...
- 公司裁员怎么赔偿?
- 北京市离婚流程
- 房产证可以抵押贷款吗(房子抵押 ...
- 人身保护令怎么申请/向法院申请 ...
- 有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无力偿还咋 ...
- 婚内出轨小三有了孩子怎么办
- 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财产怎么办
- 夫妻离婚后可以改孩子行吗_警方 ...
- 保险公司交通事故陪偿要什么材料 ...
- 企业年金离职了怎么办——企业年 ...
- 安全责任划分及承担的原则
- 工伤保险全流程_工伤保险什么流 ...
- 一房二卖算不算诈骗罪_一房多卖 ...
- 一个铁塔永久占地赔偿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