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责任纠纷案由(物业对房屋质量的责任)

荣静月律师 2024.01.15334人收看
导读:
4、修复房屋,继续履行合同:在商品房买卖中,因为主体质量问题,开发商违约以后,实际买受人所购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较小,如果通过加固等措施能够修复的,且确保建筑物安全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履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房屋漏水纠纷属于什么案由

法律主观:

不同的房屋漏水原因形成不同的法律关系。1、开发商建房时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渗漏,形成商品住宅质量纠纷法律关系。 2、楼上住户因装修房屋、改建管道、不当用水等造成的渗漏,形成财物损害的侵权法律关系。 3、楼下住户装修中对其楼顶造成损害而导致渗漏,形成相邻法律关系。 4、房屋使用久远造成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导致渗漏,也是形成相邻法律关系 5、共用设施、设备导致渗漏且已过保持期,则应适用物业管理纠纷法律关系。

法律客观: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房屋质量问题是如何索赔的

法律分析: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当由当事双方(购房者与房屋出卖人)进行房屋质量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确定是否存在退房情形:

1、经鉴定确认房屋主体不合格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的,可以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

2、经鉴定可以修复,则要求开发商修复或承担修复费用。

3、楼板属主体结构部分,开发商承担永久的保修责任。

4、若出卖人交付不合格房屋,给购房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购房者可以主张违约侵权责任措施予以补救。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发生商品房质量纠纷该如何解决

1、分清责任主体,避免多头扯皮:

房屋质量纠纷经常涉及三个主体:开发商、物业公司、建筑施工单位。简单地说,开发商对房屋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物业公司通常对小区内公共部位承担一般的维修、管理义务;而建筑施工单位基于施工合同向开发商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只有开发商基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向购房人承担质量保证责任。所以说,如果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应向开发商提出。

2、慎重要求退房,依法多提赔偿: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13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3、注意收集证据,争取纠纷处理中的主动:

如何收集证据是购房人最头疼的问题,可采取诸如拍照、摄像、书面记录等方法,必要时可请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等方式收集证据。另外,向开发商提出的关于房屋质量问题及解决意见尽量以书面形式,如能有其确认为最好。这样,一方面可以证明该房屋当时存在何种质量问题及质量问题的状况;另一方面还可以证明购房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开发商提出了质量问题及解决请求。据此,可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得不到法院的保护,为协商不成情况下的诉讼解决争议做出必要的准备。

4、修复房屋,继续履行合同:

在商品房买卖中,因为主体质量问题,开发商违约以后,实际买受人所购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较小,如果通过加固等措施能够修复的,且确保建筑物安全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也称继续履行。同时,购买人仍然可以依据合同约定,主张开发商的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5、退房,解除合同:

在实际买受人所购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较大,不能通过加固等措施能够修复的的办法解决问题的,也就是不能继续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要求退房。买受人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的,法院应予支持。

6、要求赔偿损失以及违约金:

出卖人交付的房屋不合格,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购房者有权依法解除合同(退房),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开发商承担退还全部购房款、赔偿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违约金、惩罚赔偿金等法律责任。违约金是由合同当事人预先约定的,在违约行为发生后,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与履行行为之外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

7、要求承担违约侵权责任:

因商品房质量不合格,发生事故比如倒塌、脱落、塌陷、漏水侵蚀腐朽、等等而致人损伤或致物损害的,受害人或购买人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出卖人交付不合格房屋,给买受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买受人可以主张违约侵权责任措施予以补救。

买房如何避免质量问题

1、了解开发商情况:

如果一个楼盘的承建商是名牌企业,售楼人员也会主动介绍,并列出这个施工队以前干过哪几个名牌物业。售楼人员如果不介绍,您也要问一下,施工单位是哪一家,做到心中有数。

2、实地考察工地:

如果你购买的是期房,就算看不到房子得实体,也可以去工地上查看一下。工地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得如何,绝对可以反映出施工者的责任心。大型企业在从事大工程、重点工程时都会要求员工统一着装,这是企业的形象问题,也是便于企业管理,工作服能起到保护工人的作用,在发生意外时,尽量减少工人的伤亡。

3、利用合同约束:

购房人在购买房屋签合同时,因为看不到现房,往往忽视了房屋的质量,这对购房人来说是不利的,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购房人就应该就房屋质量问题和开发商约定。这样约定能够避免因质量问题购房人要求解除合同无依据的情况。

开发商交付的商品房存在质量瑕疵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或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12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开发商按照预售合同之约定承担维修和一倍赔偿的责任。 购房者与开发商在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可以对房屋质量瑕疵赔偿做出明确规定,这样对保障自身利益比较有利。当事人双方可以在预售合同里约定:如购房者认为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确认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开发商交付的商品房有其他质量瑕疵的,购房者在保修期内可以要求开发商除免费维修外,还需按照修复费的1倍进行补偿。 双方商定对商品房其他工程质量有争议的,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自房屋验收交接起,开发商对该商品房负责保修,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由双方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进行约定。

三、超过保修期,开发商不对非主体结构质量瑕疵承担保修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该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超过保修期,开发商不对非主体结构质量瑕疵承担保修责任.

四、开发商对对房屋拒绝修复的法律承担。 开发商应当对交付的房屋质量承担担保责任。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五、开发商注销后,质量瑕疵由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民事主体承担。 当事人行使其权利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发商对其开发的商品房若发生质量瑕疵,理应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其负责。若开发商主体发生注销,应由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其他民事主体承担。开发商主体消灭后,商品房质量瑕疵维修的责任应由其继承者承担

二手房出了质量纠纷怎么解决

一、二手房质量问题怎么办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 购房 人有权拒收、 解除合同 和要求赔偿损失。 这里的所谓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是指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不合格。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建筑工程的基础和主体,如果一栋楼房在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方面出现质量问题,即使其他部分施工质量再好也难以保证整个楼房的质量和安全。因此,《 建筑法 》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 商品房 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 退房 ,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在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 所谓一般质量问题,是指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之外的、未严重影响购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包括屋顶、墙壁漏水、渗水问题,室内地坪空鼓、开裂、起沙问题,墙皮、面砖、油漆等饰面脱落问题,厕所、厨房、盥洗室、阳台地面泛水、积水、漏水问题,电线漏电、灯具坠落、管道堵塞、暖气不热问题等等 如果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应立即找开发商,要求对有质量问题的地方予以书面确认并加盖公章,在对方解决好该问题后再办理入住手续。如果在短时间内解决不了,应要求开发商承担 延期交房 的责任,并索要书面凭证。房屋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内出现的一般质量问题,在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修复。因此增加的费用,应当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人可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等,应由出卖人承担。

(三)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是否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一是看房屋质量问题是否能够通过修复解决,如果通过修复能够解决,一般应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并可要求赔偿损失;确实无法修复再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二是经修复后是否仍然存在威胁购房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因素,如果该房屋经修复后仍然不能保证购房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购房人就要理直气壮地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三是经多次维修房屋仍然存在严重质量缺陷,无法正常使用,严重干扰和影响了购房人的生活,可提出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请求,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裁决。

 

二、二手房出了质量纠纷怎么解决 买卖合同 的出卖人应就买卖标的物向买受人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但由于“二手房”买卖中的标的物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装修、装饰等现状,买受人对房屋的瑕疵状况也应有理性的判断。 因此,对于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出卖人已如实告知瑕疵或买受人已明知瑕疵的,则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对于房屋的隐蔽瑕疵,如并非出卖人在装璜、使用过程中所产生,而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若没有 证据 证明出售一方对此是知晓的,出卖人亦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买受人可以房屋所有人身份,依据因合同转让而取得的权利,向开发商主张保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在看完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您对有关“二手房质量问题怎么办”和“二手房出了质量纠纷怎么解决”两部分的内容有了一定的了解,也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实践中,如果您在选购二手房时没有发现二手房存在的质量问题,房主也没有向您说明该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在您购买之后才发现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时,您是可以向原房主主张保修或者赔偿责任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分享至: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10/13 14:56:37

    立即咨询
    结婚时需要两人双向奔赴,离婚时需要个人谨慎对待!元甲律师对各类夫妻财产进行详细整理,帮助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中获得房屋折价款、财物等最大权益。
  • 房屋质量问题不能拒绝支付物业费停车费。依法支付物业费停车费是业主入住时需要按照合同履行的法律义务,不得以房屋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停车费。
  • 物业有权利出租物业用房屋吗_物业有权力不让房东出租吗?

    物业有权利出租物业用房屋吗_物业有权力不让房东出租吗?

    内容:如果你现在要解决和物业不让出租房屋的事情,你可以向街道和居委会去投诉。或者联合一些业主一起去在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只能用这种手段。如果成立了业主委员会,那就简单多了,可以直接开除物业。但是如果真正闹到开除物业的地步的话,那业主们需要花费的精力和金钱。

    2022.10.17234人收看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9/22 17:32:45

    立即咨询
    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
  •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B公司应当对其生产的玻璃雨棚的产品质量负责,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此,你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B公司赔偿你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
  • 房屋质量问题投诉之后怎么办_新买的房子出现质量问题怎么索赔

    房屋质量问题投诉之后怎么办_新买的房子出现质量问题怎么索赔

    内容:房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有一个质量保修期。在质量保修期内,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只要属于保修范围,开发商就应无条件进行维修。如果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购房人还可以要求退房并进行索赔。因此,无论是在收房时发现质量问题,还是入住后发现问题,并不影响开发商履行保修责任。

    2022.09.29975人收看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2023/8/15 19:03:17

    立即咨询
    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的赔偿责任: 1、车辆驾驶员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车辆驾驶员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车辆所有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车辆所有人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被盗、被抢、被骗等情况下。 3、第三者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第三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主要责任在施工方,不过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业主方包括业主派出的安全员应承担监督管理不到位的责任,属于次要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者,承担从多方面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的义务,未履行法定义务造成工程质量缺陷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伤情严重吗,这些涉及的事项都影响责任的认定,可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 房屋买卖流程怎么走

    房屋买卖流程怎么走

    内容:意向书一般是一份约定双方购买意愿的书面文件,而购房合同则是双方正式达成交易的法律文件,应通过正规的渠道征得专业人士的意见,例如房产律师或者房产经纪人,正确了解和按照合法程序进行房屋买卖将有助于保护双方的权益和顺利完成交易,第一步:确定购房意向在进行房屋买卖之前,您首先需要明确自己的购房意向,包括所在地区、房屋类型、面积、价格等,第五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购房双方在交易完成后,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首先,需要提供相关文件,例如合同、购房证明、身份证明、户口本等,并按照当地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合同中应包括房屋的基本信息、价格、交付方式、交付日期、交易条件等,以保障双方权益。

    2023.07.12176人收看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2023/8/15 18:59:54

    立即咨询
    车祸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1、赔偿责任:车祸担保人的主要责任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车祸担保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进行赔偿。 2、追偿责任:车祸担保人在赔偿受害人后,有权向肇事方追偿。如果肇事方拒不履行赔偿责任,车祸担保人可以代替受害人向肇事方追偿,并在追偿成功后将追回的金额归还给保险公司。 3、协助调查责任:车祸担保人有责任协助调查事故的真实情况。他们可以派出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收集证据和相关材料,以确保赔偿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 法律规定房屋出租人的责任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通知、合作、照顾和保护责任;提供房屋供承租人使用,出租房屋正常维护;按租赁合同定期收取租金;出租房屋权利缺陷的担保责任。
  • 发包人指定供材造成工程质量缺陷,承包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发包人指定供材造成工程质量缺陷,承包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内容:华某丰公司作为发包人应对其指定玻璃品牌和厂家的行为承担过错责任,其既无权要求山某公司支付对全部工程的玻璃进行质量鉴定等费用,也无权要求山某公司支付更换、维修合格玻璃而支出的费用,宁夏中卫中院一审认为,山某公司已证明其在购买玻璃时已尽到合理审慎的注意义务,在华某丰公司指定玻璃品牌和厂家的情况下,其应对自己的指定行为承担过错责任,故判决由山某公司对破碎的玻璃承担修复义务及保修责任,不支持华某丰公司要求山某公司向其支付更换、维修合格玻璃而支出的费用。

    2023.06.29891人收看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2023/8/15 18:58:31

    立即咨询
    无证驾驶三轮车被撞责任划分: 1、根据各个地区规定的不同,三轮电动车不得载人。发现三轮电动车载2人(含电动车驾驶员2人)以上的,路面执勤民警将现场制止、纠正。核查驾驶员的驾驶资格、车辆来源,对驾驶员有涉嫌无驾驶资格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扣留车辆; 2、对扣留的车辆送交有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如属机动车,对驾驶员无驾驶资格的,按照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其他机动车进行处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对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的处罚措施。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没有明确规定适用于哪种车辆的营运,但从该条例排除对公交车和出租车的适用规定可知,其适用范围应当包括除公交车和出租车以外的所有机动车辆。因此,草案规定,对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的非法营运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 楼上居民装修造成漏水物业一般不负责,但可以要求物业和社区协商。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楼上户主赔偿;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开发商出具质量问题证明。开发商不出具或者不承认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当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责任主体。
  • 房屋质量缺陷_房屋质量有问题

    房屋质量缺陷_房屋质量有问题

    内容:好不容易买的房子,却出现了质量问题,甚至严重影响居住。不少人为此焦急上火,当房子出现质量问题时,应该怎么办?

    2022.09.20389人收看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2023/8/7 9:32:05

    立即咨询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电瓶车闯红灯被撞了怎么划分责任?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的交通事故人们普遍关心的是如何划分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那么闯红灯的一方(电瓶车)将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非机动车闯红灯被机动车撞的情况,也适用同样的原则。如果对方在事故中有违法行为,如超速或酒驾,那么对方将负次要责任,而闯红灯的一方则负主要责任。然而,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闯红灯的一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骑车闯红灯是一种危险行为,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电瓶车、非机动车以及骑车闯红灯的行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尽管在不同情况下,责任划分有所不同,但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以确保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 请专业部门鉴定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也可以报警解决 发生房子装修纠纷的时候,可以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介入第三方机构调解,协商调解都不成,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因房屋质量本身存在质量问题的,可以先找开发商进行协商,因房屋装修引发的纠纷,能够协商的解决的,可以不起诉。协商不成,调解也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
  • 小区丢东西物业有责任吗(小区东西被偷了谁负责)

    小区丢东西物业有责任吗(小区东西被偷了谁负责)

    内容:小区物业管理方也调取了录像资料,配合对可疑人员进行排查。不过,朱女士认为,快件是在小区丢失的,说明小区管理有漏洞,物业方需承担一定责任。如果在小区内业主的物品丢失了,都找物业赔偿的话,说实话,物业公司也承担不起,也没有任何人敢在物业公司干了。

    2022.12.2112人收看
  •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里没有约定,租房物业费就由出租人来交;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交,那么承租人就得按照合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物业管理费。
  • 房屋质量出现问题_房屋质量问题投诉之后怎么办

    房屋质量出现问题_房屋质量问题投诉之后怎么办

    内容:质量问题,立即找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还可以找纪委。毕竟,没有质量监督站的质量合格证明,房屋是不能交付使用的。

    2022.09.29594人收看
  • 家中被盗物业不失职的,不承担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物业服务,除非物业服务合同明确规定房屋保管和财产保管条款,否则不能追究责任。
  • 什么是民事责任

    什么是民事责任

    内容:有论者争辩说,停止侵害、返还原物等方式也是一种责任承担方式,因为这些动作也是一种后果,即事后之果,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继续履行,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这8种,感觉像是废话,而不是一种责任,假如说把真正的民事责任限定为赔钱(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都属于赔钱),邻居每制造一天的噪音就要赔一天的钱,那么邻居还会无视法律责任吗,由于有了多种民事责任的说法,你去起诉一个长年制造噪音的邻居,法院会判决命令他停止侵害,即不要再制造噪音。

    2023.07.11577人收看
  • 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是物业合同关系,而开发商与业主之间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房屋质量等问题属于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买卖合同调整范畴。因此,业主不能以房屋质量问题为由,拒绝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物业费。但是,若在物业合同中约定了物业服务企业有对房屋进行维修和修缮义务,业主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维修,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义务的,业主有权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律师提示广大业主,切勿盲目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且注意保存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证据,否则会面临支付高额滞纳金的法律风险。
  • 物业不负责任向哪个部门投诉。物业无作为,业主怎么办

    物业不负责任向哪个部门投诉。物业无作为,业主怎么办

    内容:如果真的碰到物业不作为,可以给孝感物价局投诉,或者给房管局的物业科投诉,这可是物业的上级部门,并要求物业费少交或者免交。

    2022.11.3032人收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据此,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解除你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公司理应返还你的购房款及所交的各种费用,赔偿你的房屋装修损失费;你可以将所购房屋返还开发公司
  •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的区别(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该什么时候退还?)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的区别(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该什么时候退还?)

    内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1)的规定,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者24个月,具体期限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缺陷责任期届满后,发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质量保修金,质量保证金的退还&rdquo,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rdquo,第二条: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2023.06.30558人收看
  • 买房还没住,要交物业管理费。房屋交付给业主后,无论业主是否入住,都需要缴纳物业费。如果业主以未入住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物业可以督促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合理期限届满仍未支付,物业可以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 借新还旧中担保人的责任承担规则

    借新还旧中担保人的责任承担规则

    内容:的金额与&ldquo,的金额恰好是&ldquo,,又称&ldquo,借新还旧&rdquo,本金或本息之和基本一致,或者&ldquo,旧贷&rdquo。

    2023.07.11228人收看
  • 房产开发商应将质量合格的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如果交付的房屋有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承担保修责任。物业公司只是受业主委托,对物业管理区域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环境卫生、生活秩序等提供管理与服务,对业主房屋质量的维修义务源于物业服务合同,不承担房屋的保修责任。因此,业主不能以房屋质量有问题不支付物业费。
  • 在小区摔倒物业有责任吗_救人致伤该担责吗

    在小区摔倒物业有责任吗_救人致伤该担责吗

    内容:主家中有巨额财产可以与物业企业签订一份保管合同,支付保管费用,物业企业可以安排专人24小时在家门口看护,如果发生被盗被抢,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022.11.30611人收看
  • 物业管理公司无权扣押业主的房屋钥匙。虽然物业服务合同与房屋销售合同有关,但法律关系相同的法律关系。物业管理公司扣押业主房屋钥匙的行为是将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相关权利关系附加到为开发商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中,不符合法律规定。
  • 物业维修基金收取标准 _房屋大修基金收费标准2022

    物业维修基金收取标准 _房屋大修基金收费标准2022

    内容:大修基金也就是房屋维修资金,通俗的说法就是房子的养老金,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住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个更新改造的资金,这样就能延长建筑的使用寿命,保障房屋的居住安全,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

    2022.11.30470人收看
  • 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主体,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的维护和管理义务。物业公司有义务管理业主的车位,及时排除妨碍。如果物业公司怠于履行管理职能导致业主车位经常被占,应承担相应责任。
  • 不交物业费会有什么影响

    不交物业费会有什么影响

    内容:1、房子没有入住,拒交物业费最高法《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业主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法院不予支持,3、因房子存在质量问题拒交物业费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属于开发商遗留问题,应由业主与开发商在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解决,与物业服务合同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据此拒绝交纳物业费,不能得到法院支持,2、因与物业公司没有签订合同拒交物业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2023.07.11274人收看
  • 这个问题似乎一直困扰着一些业主。其实道理很简单,当部分业主将物业建筑物空置后,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减少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服务的工作量。并不意味着可以减少维持,保证建筑物的共用部分的正常运行、使用,维修和保养的工作量,电梯、高低压配电设备、共用照明、水泵、消防设施等共用设备、设施仍然要投入正常运行,仍然需要维修和保养;保安的值勤、巡逻、安全检查等工作量也不会减少;清洁卫生、环境绿化等物业管理的管理服务工作量一样也不会因部分业主的物业建筑物空置而有所减少。再是,造成业主的物业建筑物的空置责任在于业主本身,而并非物业管理公司无理阻挠不让业主入住使用。因此,空置房的责任不在于物业管理公司。另一方面,减免物业管理费用对未空置物业建筑物的业主来说是不公平的。虽然物业建筑物空置,但空置房的业主仍然在享受着因物业管理的优质服务而带来的物业建筑的保值和增值的经济成果。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不交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质量保证金是缺陷责任期的还是保修期的

    质量保证金是缺陷责任期的还是保修期的

    内容:工程质量保修制度规定在《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39条、第40条、第41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2022.11.3038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