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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包含哪些工程
建设工程包含哪些工程
内容: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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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032人收看 -
黄东洁
2022/11/29 15:06:04
对方不同意离婚,也不必然只能通过多次的诉讼来解决 该案对方态度从最初的拒绝沟通,到最后的同意离婚,期间我们多次与男方以及法院沟通,终于促成调解 非常感谢本案法官的敬业精神,晚上加班帮忙沟通调解方案,次日中午又加班给双方开庭确定调解方案 -
答甲乙双方洽谈有关工程建设事宜,应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本责 任书约 定范围内进行,严禁搞不正当交易你好,根据实际情况签字或者盖章了。盖电子章 电子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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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标方式有哪几种
建设工程招标方式有哪几种
内容:建设工程招标方式有多种,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又分为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根据规定方式的不同,所采用的时间长短不一,一般都是在招投标之前。招标公告通常要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地点、规模、资金来源等;投标邀请书一般是向潜在投标人发出号召,以获得参加投标资格。这种方式是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最常见的方式。建设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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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939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
2022/12/3 18:32:29
又一份几乎判如所请的判决! 因一起事故,胡先生刚买不到六个月的新车被撞毁,保险公司推定全损并拍卖,对方车主及保险公司拒赔。元甲律师据理力争,帮助胡先生额外拿到了五万元车辆贬值损失费! -
答建设工程承包的定义如下:承包商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格。承包建设项目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根据我国法律,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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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的区别(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该什么时候退还?)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的区别(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该什么时候退还?)
内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1)的规定,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者24个月,具体期限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缺陷责任期届满后,发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质量保修金,质量保证金的退还&rdquo,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rdquo,第二条: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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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30558人收看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9/22 17:32:45
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 -
答确定工程争议案件双方的住所地是否在工程所在省级行政辖区。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管辖的确定依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而建工领域中的劳务分包合同,则可以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以上则是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划变更管辖法院确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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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追讨建设工程欠款
如何追讨建设工程欠款
内容:一、协商建设工程的欠款人一般都比较强势,无论是发包人欠款,还是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欠款,他们都有各种理由不支付工程欠款,如工程质量有问题、工程延期、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携款潜逃、发包人拒不结算、拒不验收等等,但千万要注意不被蒙骗,只要建筑工程验收是合格的,这些都不是拒不支付工程欠款的根本理由,被欠款人为尽快能够拿到工程款,往往会做出较大的让步,只要不亏本甚至少亏本的情况下,都可以达成协议,但即便这样,欠款方也不一定会领情,多数情况下,欠款方希望达到的目的是能不给就不给、能拖就拖,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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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7539人收看 -
2022/12/5 12:47:40
必须掌握的100条法律常识(一) 1、胎儿也有继承权? 有继承权,但如胎儿分娩时为死体的除外。 2、被宣告失踪的人,其财产由谁代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如有争议,由法院指定。 3、个体工商户的债务,由谁承担?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则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则以家庭财产承担;如无法区分的,则以家庭财产承担。 -
答建设项目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应当留置该动产作为债权担保的权利。中国法律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保留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优先补偿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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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有哪些?
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有哪些?
内容: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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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015人收看 -
答建设施工合同争议可以约定仲裁。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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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怎么确定管辖法院
建设工程纠纷怎么确定管辖法院
内容: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28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按照不动产专属管辖确定受诉法院,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律由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还包括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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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0100人收看 -
答不管工程款是否结算,如果希望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首先就是要却确认双方存在发包承包关系,承包人完成了一定的工程量并质量合格,依法应当获得工程款。如果有建设工程合同,就按照合同的约定计算出应得到的工程款,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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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建设工程反索赔(工程反索赔是指)
什么叫建设工程反索赔(工程反索赔是指)
内容:反索赔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延期工期的反索赔,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承包方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没有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和内容,延迟交付工程,影响了发包方对施工项目的使用和营运生产,造成发包方的经济损失,在工程中业主以及承包方都有权向对方提出索赔请求,如果一方认为自己的利益因为对方的行为而遭受到损失,那么就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工程索赔,另一方也可以进行工程反索赔,那么,什么叫建设工程反索赔,都包括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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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651人收看 -
段建国
2023/6/25 15:34:58
《专家顾问分享会——民间借贷专题》讲座于6月28日19:00开启!由具有24年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的王柏春老师,讲解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方案,帮您专业高效解决债务难题! -
答建设工程承包方式如下:1。建设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总承包是指业主委托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全过程或多个阶段的承包。2.建设工程独立承包。3.建设工程联合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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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流程
建设工程流程
内容:建设工程流程(Project process)是指建设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的各个阶段。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工程流程分为准备期、实施期。在施工前,需做好准备工作。如开工前的筹备工作,做好人员、材料的储备,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在正式开工前,还要组织好材料采购、设备制造、安装等相关事宜,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准备期是指工程进行中所需要的各种条件如场地及施工机具、设备等都要已有的情况下才能开始工作或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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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914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
2022/11/25 11:40:03
感谢朱女士送来的锦旗,也恭喜朱女士拿到了33万多的赔偿款🎉🎉。疫情无情,人有情,疫情之下,很多当事人面临着经济困难,精神压力大等各种现实性的问题,通过快速和解帮当事人早日拿到高额赔偿款,也能帮当事人解决很多现实性的问题。一直在维权的路上,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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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哪几个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哪几个合同?
内容: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技术服务,并承担完成约定工程的义务。建设工程合同按照其签订的形式可以分为转包和违法分包。转包和违法分包是指承包单位直接发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没有经过发包人的同意就将其设计、施工或者技术服务转包给第三人,并由第三人按照设计、施工或者技术服务的内容和质量对承包单位进行施工。《合同法》规定:发包人将建设项目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是违法行为。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设计、施工或者技术服务,不符合约定标准与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改建或者重新组织设计、施工,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也应当赔偿。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工程质量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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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130人收看 -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2023/8/4 15:55:14
借钱没有写借条的处理办法具体如下: 1、让借钱的人补充打借条。 如果借钱的人承认有借钱的时候,而是现在没有钱还或者是有钱不想还,在这个时候,就要求对方补充打一份借条,把借钱的事情固定下来,这样以后要是打官司就有了证据。 2、通过聊天等社交工具,让对方承认借钱的事。 在遇到对方耍赖的时候,可以以退为进称愿意给对方宽限,通过手机通话录音或者保留聊天短信的形式,让对方承认又借钱的事情。 3、找知情人证实借钱的事。 借钱的时候有人在场,没有打借条相对要好办一些;借钱的时候没有人在场,可以通过对方使用借款的知情人来找证据,比如说对方使用借款时,向别人说从自己那里借过钱,这一块的证人还是比较难找的,因为基本都是借款人的利害关系人。 4、有证据可以到法院打官司。 对方借款没有借条又不还钱的最终合法的处理途径就是到法院去打官司,在有证据的情况下,要及时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还钱。 诸如借条、转账记录等都是可以证明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现实生活之中,出借人可能仅有借条、或者是仅有转账记录,对于这些出借人只持有单一证据的情形,对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无疑是不利的,收集其他作证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是较为保险的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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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挂靠的责任承担
建设工程挂靠的责任承担
内容:建设工程挂靠的责任承担: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应就工程质量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对于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对外履行合同的责任问题;对于挂靠的实际施工人能否越过被挂靠人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问题
绍兴
2023.05.04143人收看 -
答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甲建设公司与乙置业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对双方进行招标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了变更。根据《民政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中标人产生后,由招标人依据投标报价、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承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报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损害发包方利益的其他协议。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因此,甲建设公司与乙置业公司的结算依据应为双方签订并经过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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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内容:高新法院在审理黄某松与四川普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宏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普宏公司将其承建的成都地铁九号线锦城大道站主体工程中的木工支模、拆模板、脚手架搭拆、混凝土浇筑、保养等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个人黄绍松,涉嫌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的规定,2021年8月,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普宏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违法分包,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关于禁止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规定,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关于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以上1%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普宏公司按照工程合同价款处以罚款10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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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6599人收看 -
李楠楠
2023/7/31 14:29:07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了一些刮蹭事故,但是开车驶离了现场,也就是说车主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现了肇事逃逸的现象。对于这种行为具体的惩罚措施还需要看其造成的事故影响如何,如果是轻微事故的话,一般情况下会处罚款;如果造成了别的事故的话,就要根据其情节的轻重来定。 对于轻微事故,例如将其他车辆出造成了刮蹭,但是在知道的情况下离开了现场,这就是属于知道性肇事逃逸,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造成了财产损失也可以进行协商的。但是这种情况已经造成了肇事逃逸,因为是在已知造成了刮蹭的情况下,视力现场的这种情况下会被判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还可以并处15天以下的拘留。 并且如果在其中一场交通事故人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的,但是根据证据能够证明其并不知道或者是没有发现现场发生事故时,是不能被判定为逃逸车辆的,因为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应该是为了躲避法律责任或者是不想负责。并且逃离后是没有时间和场所限定的,因此出现以上这两种情形就不会被理解为肇事逃逸。 所以如果出现以上这种情况,一定要主动联系警方,说明缘由,然后让警方在中间进行协调和定责被定完责后,应当积极地负起责任,并且全程一定要认真的配合警察们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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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发包人能否解除合同?
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发包人能否解除合同?
内容:三、HY公司已完成的建设工程,经鉴定存在很多质量问题,且HY公司明确表示不予修复,致使BJ公司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BJ公司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证据充分,理由正当,予以支持,二、HY公司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任务,其施工的工程虽然存在质量问题,且未经总体竣工验收,但HY公司的钢结构预拼装、组装分项验收、单层钢结构分项工程验收符合要求,BJ公司应按合同约定的包死价300万元支付HY公司工程款,但BJ公司已支付工程款200万元应当扣减,BJ公司尚欠HY公司工程款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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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6402人收看 -
建设工程质量异议怎么处理
建设工程质量异议怎么处理
内容:缺陷责任期是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除外)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此,笔者选取了(2021)最高法民终340号民事判决,首先,该判决对于质量保证金进行法律概念上的界定,即认为质量保证金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发包人在承包人提起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以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为由,就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修理、返工、改建的合理费用等损失提出反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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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9954人收看 -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2018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2018
内容: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以及涉及结构安全、工期、质量等因素的非永久性工程项目。如:地下空间工程、隧道工程和地铁建筑工程;在本规范发布之日前已竣工的工程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本规范发布之日后相应类别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调整内容包括: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GB/T50500)同时废止。建设单位应在实施本规范时对其所采用的计价依据与其他计价依据进行必要的说明与认可;已发布的计量规则与本规范不一致的,应按照本规范执行;施工合同(协议)是施工合同和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计价以施工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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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02146人收看 -
张嘉娱
2023/7/28 18:46:47
居间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依法成立的居间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签订居间合同后,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要支付居间费用。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
建设工程纠纷主要分为哪些种类?
建设工程纠纷主要分为哪些种类?
内容:建设工程纠纷主要分为:工程质量纠纷、施工合同纠纷、付款问题纠纷、工期拖延纠纷等。具体如下: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付款问题纠纷 3、工期拖延纠纷 4、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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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0145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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